沈廷文
沈廷文是清代第19位状元,浙江秀水(今浙江嘉兴)人,字原衡,生卒年代不详。沈廷文的父亲沈仲霖,曾在广东为南明永历小朝廷效力,清军入粤被执,经沈廷文哭诉而获释。时沈仲霖年已70,沈廷文20岁。清军进攻广东是顺治三年(1646)十二月至次年正月。据此推算,沈廷文大约生于明天启六年(1626)。康熙二十七年(1688),沈廷文参加戊辰科殿试,一举夺魁。此科进士共146名,第一甲第二名(即所谓的“榜眼”)是浙江海宁(今浙江海盐)人查嗣伟,第一甲第三名(即所谓的“探花”)为江苏青浦(今上海青浦)人张豫章。
中状元后,沈廷文入翰林院为修撰,掌修国史,步入仕途。他的仕宦生涯无可称道,史书未详。他留给后人的是《广事同纂》一文。有个叫王元的,著有《美事同纂》,记历代典故旧闻出处之先后,然多有遗漏。沈廷文勤于读书,熟悉典籍,他搜寻史书中相似的典故轶闻100余条,编写成《广事同纂》一文。此文考订史实,对于后人认识历史极有帮助,如文中指出: “先食不死之药,而巧言以免死。人知方朔之于汉武帝,而不知中射士之于楚王。……佩六印,人知有苏秦,而不知有栾大; 以石为虎,人知有李广、李远,而不知有熊渠子。”《广事同纂》文字虽不多,但显示出沈廷文极高的考证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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