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燧
字儒园。江南凤阳 (今安徽省凤阳县) 人。乾隆十六年 (1751)进士,三甲第一百零二名。乾隆四十二年 (1777) 知文登县事。任内以儒术整顿吏治,振兴文教。文城崇文书院[1]仅存校舍,捐薪俸进行整修。因学田收入不足学费一半,集绅士议捐五百金,召商生息,补充师生学费。其后以积年所生息,买山后庄田240余亩,至清末不废,均做县学田,以供县学经费。文登人布政使陶易猝遇奇祸,田产籍没,寸土不留。燧婉转将其住宅改为祠堂,一家百口始得有安身之所,人称其有厚德。事迹崇文书院有碑记,久废。《废铎呓》记有何燧事迹。
【注释】
[1] 崇文书院: 清康熙三十三年 (1694) ,知县朱应文捐俸,在文城南门里考院街西建书院,取名崇文书院(原址在文城大众完小)。同治五年(1860) ,知县陈汝楫重修书院大门,将其改名文山书院。光绪二十八年(1902) ,将文山书院改为县官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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