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火打劫计
重要的谋略方法。“三十六计”中的第五计,属胜战计类。原文是:“敌之害大,就势取利,钢之桑也。”意即:当敌人陷入危机时,应乘机运用武力夺取利益,这是强者乘势打败弱者的一种策略。这种计谋,是指趁别人家里失火时,毫无顾忌地闯入屋里掠取财物的意思。这是趁敌人处于危险混乱之中,而加以攻击的一种策略。如果对方内部团结,此计难以成功。相反,要是派系相争不己,国民生活不安定,此计就容易取得成功。在没有发现对方有可乘之机时,有两种对策,一是等待,直到发现敌人的弱点;二是积极地工作,去培养敌人的弱点。依据中国人传统的道德观,见人有难,应伸出援助之手,但站在谋略的角度,遇到这种情况时,非但不能拉他一把,反而要故意断水、断粮,置之于死地。古时候的中国人认为,两国交战,“趁火打劫”并非卑鄙的行为,而是天赐良机。历史上这种谋略成功的案例很多,如战国时期张仪在六国之间到处放火,挑拔离间以拆散六国合纵计划,为秦统一中国建立大功。三国时期诸葛亮在赤壁之战后,趁曹操逃命之际,抢占荆州、襄阳、长沙、武陵、桂阳、零陵等,为刘备争得立足之地。此计适用于政治、经济、军事等很多领域里的谋略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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