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
战国时期著名政治谋略家,又名李克,魏国人。曾从学于子夏(孔子的门徒),魏文侯时,初为上地(今陕北黄河以西一带)之守,前406年起,任魏国宰相,主持变法。其变法谋略思想是:在政治上实行法治,“夺淫民之禄以采四方之士”,根据“食有劳”、“禄有功”、“赏有贤”、“罚必当”的原则选拔、任用和考察官吏,彻底废除世袭贵族特权。在经济上实行“平籴法”,将好年成分成上、中、下三等,坏年成亦分成上、中、下三等,好军年由官府平价买进一批粮食,稳定市场价格,以防谷贱伤农;坏年成由政府平价卖出一批粮食,以防粮价暴涨。推行“尽力地之教”,发展农业生产,鼓励农民精耕细作,提高产量,最大限度地利用土地。“废沟恤”,铲除井田疆界,改变田制。在军事上建立常备的“武卒”制度。著有中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法经》,内容分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和《具法》等六篇,今已失传,其言论散见于《汉书a食货志》、《晋书a刑法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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