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窃贼
清朝时期政治谋略个案。清朝时嘉定县令陆清献,对犯有盗窃罪的人的改造很有办法。他对这些犯人基本上做到了仁至义尽。抓获初犯盗窃的人并不动刑,也不训斥,只是给他们讲好好做人的道理,然后让他们学纺棉纱,并规定犯人学到技术之后就释放回家。于是,那些窃贼起早贪黑地学。陆清献释放犯人时,还给一些钱,说是他们的劳动所得,让他们拿去做小本生意。这样,大多数犯人从此改恶从良。也有屡教不改的盗窃犯,经过几次被抓获的,陆清献仍然不对他们施刑,只是强令他们喝醋。当他们大口咽醋时,差役突然猛拍犯人的前胸,使他们的肺管急剧受呛而得咳嗽病,让他们日夜咳嗽不止。如果再去偷盗的话,人们听到剧烈的咳嗽声就会立即有所警惕,无奈盗贼只得洗手不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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