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攻论
论作战中火攻的种类、条件和实施方法。《孙子兵法 》第十二篇讨论的主题。一、孙武认为火攻有五种情况,即:焚烧敌军的人马;焚烧敌军的粮草积聚;焚烧敌军的辎重;焚烧敌军的仓库;焚烧敌军的运输设施。二、实施火攻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发火器材必须经常准备好,还要选择好的时间。三、火攻作为一种作战形式应和其他形式密切配合。他说:“以火佐攻者明,以水佐攻者强”。认为火攻、水攻虽有较强的威力,但如不适时地投入兵力,实施进攻,也是不能成功的。所以“必因五火之变而应之”,即必须利用纵火所引起的敌情变化,适时地指挥军队发起攻击,以求发展和扩大战果。四、孙武认为国君和将帅对战争必须慎重从事。“主不可以怒而兴师,将不可以愠而致战”,应切实掌握“合于利而动,不合于利而止”的“安国安军之道”,这种思想是很可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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