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夷伐夷
又称以夷攻夷,以夷制夷,以敌攻敌。一种政治谋略方法。语源于《后汉书·邓训传》:“议者咸以羌胡相攻,县官之利,以夷伐夷,不宜禁护。”意即:议论的人都认为,羌和胡相互攻伐,对国家有好处,夷人攻打夷人,不应禁止或袒护一方。指在政治、军事斗争上利用敌人之间的矛盾,使他们彼此攻伐,以相互削弱。这是历史上的统治阶级常用的一种方法。在对少数民族上这并不算很高明的谋略。三国时期诸葛亮提出“西和诸戎,南抚夷越”的方针要比这种方法好一些。而清朝康熙、乾隆皇帝提出“修建一座庙,胜练十万兵”的思想更为高明。
上一篇:令之以文,齐之以武
下一篇:以怒致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