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情从势原则
谋略示形活动中的一条法则。指谋略示形中,应合敌将以往生活经历及斗争习惯之情,顺从斗争环境变化之势。这条法则是与人是有很强记忆力的动物,最易按历史经验行事有关。即使主体人主观上想尽力摆脱传统习惯的束缚,但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又往往不自觉地去重复过去的习惯。
这一原则在不同情况下运用的方法、表现的形式不同。应当从实际情况出发,不能机械套用一个模式。从主动和被动形势角度,运用这一原则可分两种情况。一是在突然遭遇时被动的情况下,可采取虚而虚之办法。如三国时期诸葛亮用空城计使司马懿退兵。再如西汉李广在一次仅率轻骑百名,突然与匈奴骑兵大队相遭遇。李索性下马卸鞍,卧地休息。匈奴以为是“诱敌”始终未敢轻进,相持到深夜引军而去。二是在主动形势下,敌未破而先制造出已被击破的假信息,从而达到阻退援兵的谋略目的。如唐将李孝恭、李靖进攻占据长江中游的萧铣。他们把所俘获的船只放入江中,任其顺水流去。萧铣的援兵误认为江陵已被攻破,不敢前进,唐军乘机急速进军,最后战败萧铣。运用这一原则,应把握住两个方面。一是“合情”,搞清敌之习惯之情,这是先决条件,不知情便无从谈“从势”。二是“从势”。即从“情”的实际出发顺从情势发展施谋,不能主观主义地乱来,否则就会弄巧成拙,招来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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