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维翰》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桑维翰》人物故事小传
桑维翰(公元899—947年)字国侨。洛阳人。后唐同光三年(公元925年)进士。河阳节度使石敬瑭辟为掌书记,随敬瑭历数镇。及敬瑭反于太原,维翰首与其谋。复遣为书致契丹主求援,请结为父子,割地称臣,契丹主允诺。清泰三年(公元936年),契丹立敬瑭为大晋皇帝,敬瑭即以维翰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知枢密院事。后出为节度使。晋少帝立,召为侍中,寻擢为中枢令兼枢密使。权势显盛,大受贿赂。开运二年(公元945年)冬,少帝病,维翰密谋太后为皇弟重浚置师傅,少帝怒,罢维翰为并封尹。三年冬,为张彦泽所害。
〔正史〕
桑维翰字国侨,河南人也。为人丑怪,身短而面长,常临鉴①以自奇曰:“七尺之身,不如一尺之面。”慨然有志于公辅。初举进士,主司恶其姓,以“桑”“丧”同意。人有劝其不必举进士,可以从他求仕者,维翰慨然,乃著《日出扶桑赋》以见志。又铸铁砚以示人曰:“砚弊则改而他仕。”卒以进士及第。晋高祖辟为河阳节度掌书记,其后常以自从。
高祖自太原徙天平,不受命,而有异谋,以问将佐,将佐皆恐惧不敢言,独维翰与刘知远赞成之,因使维翰为书求援于契丹。耶律德光已许诺,而赵德钧亦以重赂啖②德光,求助已以篡唐。高祖惧事不果,乃遣维翰往见德光,为陈利害甚辩,德光意乃决,卒以灭唐而兴晋,维翰之力也。高祖即位,以维翰为翰林学士、礼部侍郎、知枢密院事,迁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兼枢密使。天福四年,出为相州节度使,岁余,徙镇泰宁。
吐浑白承福为契丹所迫,附镇州安重荣以归晋,重荣因请与契丹绝好,用吐浑以攻之。高祖重违重荣,意未决。维翰上疏言契丹未可与争者七,高祖召维翰使者至卧内,谓曰:“北面之事,方挠吾胸中③,得卿此疏,计已决矣,可无忧也。”维翰又劝高祖幸邺都。七年,高祖在邺,维翰来朝,徙镇晋昌。
出帝即位,召拜侍中,而景延广用事,与契丹绝盟,维翰言不能入,乃阴使人说帝曰:“制契丹而安天下,非用维翰不可。”乃出延广于河南,拜维翰中书令,复为枢密命,封魏国公,事无巨细,一以委之。数月之间,百度浸理④。初,李翰为翰林学士,好饮而多酒过,高祖以为浮薄。天福五年九月,诏废翰林学士,按《唐六典》归其职于中书舍人,而端明殿学士、枢密院学士皆废。及维翰为枢密使,复奏置学士,而悉用亲旧为之。
维翰权势既盛,四方赂遗,岁积巨万。内客省使李彦韬,端明殿学士冯玉用事,共谗之。帝欲骤黜维翰,大臣刘昫、李嵩皆以为不可,卒以玉为枢密使,既而以为相,维翰日益见疏。帝饮酒过度得疾,维翰遣人阴白太后,请为皇弟重睿置师傅。帝疾愈,知之,怒,乃罢维翰以为开封尹。维翰遂称足疾,稀复朝见。
契丹屯中渡,破栾城,杜重威等大军隔绝,维翰曰:“事急矣!”乃见冯玉等计事,而谋不合。又求见帝,帝方调鹰于苑中,不暇见,维翰退而叹曰:“晋不血食⑤矣!”
自契丹与晋盟,始成于维翰,而终败于景延广,故自兵兴,契丹凡所书檄,未尝不以此两人为言。耶律德光犯京师,遣张彦泽遗太后书,问此两人在否,可使先来。而帝以维翰尝议毋绝盟而已违之也,不欲使维翰见德光,因讽彦泽图之,而彦泽亦利其资产。维翰状貌既异,素以威严自持,晋之老将大臣,见者无不屈服,彦泽以骁捍自矜,每往候之,虽冬月未尝不流汗。初,彦泽入京师,左右劝维翰避祸,维翰曰:“吾为大臣,国家至此,安所逃死邪!”安坐府中不动,彦泽以兵入,问:“维翰何在?”维翰厉声曰:“吾,晋大臣,自当死国,安得无礼邪!”彦泽股栗不敢仰视,退而谓人曰:“吾不知桑维翰何如人,今日见之,犹使人恐惧如此,其可再见乎?”乃以帝命召维翰。维翰行,遇李崧,立马而语,军吏前白维翰,请赴侍卫司狱。维翰知不免,顾嵩曰:“相公当国,使维翰独死?”崧惭不能对。是夜,彦泽使人缢杀之,以帛加颈,告德光曰:“维翰自缢。”德光曰:“我本无心杀维翰,维翰何必自致。”德光至京师,使人检其尸,信为缢死,乃以尸赐其家,而资财悉为彦泽所掠。
《新五代史》卷二九
〔注 释〕
①临鉴:面对铜镜。②啖:吃,此指行贿。③挠吾胸中:心中忧虑。④百度浸理:百事井然有序。⑤血食:指癸天之礼。古人祭天必杀牲,故称血食。此句喻将灭亡。
〔相关史料〕
宋·欧阳修“论桑维翰”:
呜呼!自古祸福成败之理,未有如晋氏之明验也。其始也,以契丹而兴,终为契丹所灭。然方其以逆抚顺,大事未集,孤城被围,外无救援,而徒将一介之命,持片舌之强,能使契丹空国兴师,应若符契①,出危解难,遂成晋氏。当是之时,维翰之力为多。
明·郑贤《古今人物论》卷二六
胡寅“论桑维翰”:
宰制运动,据权之所易;知人善任,当国之所难。是时刘智远、杜重威之徒皆为制将,而维翰不能区别才否。既一概用之,又不委知远以权。此失之大者,维翰非于知远有憾,特不深知之耳。或曰知远先恨李崧,又恨出帝,君臣有隙,未易平也。曰:维翰必欲御敌,师克在和,无宁②力启上心,解崧之意,加礼河东。又致书知远,使坦怀释怨,以济国为务,而专付统御之权,晋岂遽亡乎?
明·郑贤《古今人物论》卷二六
桑维翰(桑维翰初举进士,主考官讨厌他的姓而未被录取。有人劝他改姓,他铸铁砚告诉人们说:“砚穿则改。”卒成进士,官累中书令兼枢密使。)草莱(草莱:田野。比喻未出仕)时语友人曰:“吾有富贵在,造物(造物:旧时以为万物是天造的,故称天为“造物”)未还三债,是以知之。上债钱货,中债妓女,下债书籍。”既而铁砚功成。一日,酒后谓密友曰:“吾始望不及此,当以数语劝子一杯。”其人满酌而引公云:“吾有三悦而持之:一曰钱,二曰妓,三曰不敢遗天下书。”公徐云:“吾衒露(衒露:炫耀、卖弄自己的才能)大甚,自罚一觥。”
宋·陶谷《清异录》
(见《说郛》第九册卷六一)
〔注 释〕
①应若符契:结果与预测一样。②无宁:也作毋宁,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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