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用臣》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宋用臣》人物故事小传
宋用臣,生卒年不详,字正卿,河南开封人,北宋宦官。以父荫供职内省。为人聪颖机敏,神宗时主持修建东西府、汴州城等诸大工程,深受信任,权倾中外,同列宦官及无节朝臣竞相攀附巴结,以希进用。官至登州防御使,加宣政使。哲宗时一度降为皇城使,谪监滁州、太平州酒税。徽宗即位,调任蔡州观察使、入内副都知,被称为神宗时期宦官三朋“魁杰”之一。死后追赠安化军节度使,谥“僖敏”。
〔正 史〕
宋用臣,字正卿,开封人。为人有精思,强力,以父荫隶职内省。
神宗①建东、西府,筑京城,建尚书省,起太学,立原庙,导洛通汴,凡大工役,悉董其事。性敏给,善传诏令,故多访以外事。同列悉籍以进,朝士之乏廉节者,往往谄附之,权势震赫一时。积劳至登州防御使,加宣政使。
元祐②初,言者论其罪,降为皇城使,谪监滁州、太平州酒税。四年,主管灵仙观。绍圣③初,召为内侍押班,进瀛州刺史。
徽宗④即位,迁蔡州观察使、入内副都知。为永泰陵修奉钤辖,卒陵下,赠安化军节度使,谥僖敏。谥议谓用臣为广平宋公,有“天子念公之劳,久徙于外”之语。丰稷论奏,以为凡称公者,皆须耆宿大臣与乡党有德之士,其曰“念公之劳,久徒于外”,斯乃古周公之事,于用臣非所宜言也。止令赐谥,论者是之。
《宋史》卷四六七
[注 释]
①神宗:宋英宗子赵顼,公元1067—1085年在位。②元祐:宋哲宗赵煦的年号,公元1086—1093年使用。③绍圣:宋哲宗的第二个年号,公元1094—1097年使用。④徽宗:宋哲宗弟赵佶。元符三年(公元1100年)即位,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传位于太子赵恒,自称太上皇,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被金所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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