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甥秱》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王甥秱》人物故事小传
王氏,名甥秱,狄听之妻。江苏江阴人,其夫是道光九年的进士,官至广西道监察御史,不幸于道光十九年七月在任期间去世。真可谓祸不单行,八月,他们的儿子狄骢又死了,九月丁巳日,万念俱灰的王甥秱,留绝命书,上吊身亡。
〔正 史〕
狄听妻王,名甥秱①。听,溧阳②人,道光九年进士,官至广西道监察御史③;王,江阴人。十九年七月,听卒官,八月,子骢殇,九月丁巳,王缢。王幼承父苏教,通经史大义,能诗。将殉,作书告听诸同岁。略言:“夫亡当即死,诸君俱言抚孤重,故未敢尔。孤又夭,复何言?念两世单传,不可无后,今已立后,可报舅、姑、夫子地下!”王尝抚从女,年十七,已许字,留金嘱遣嫁。又谕所后子,期明年以丧还葬,与前母三棺同穴,以殇袝。并令斥赀佽④祖祠,成父志。书末题曰:“我自归家去,人休作烈看。”康熙间钱塘林邦基妻曾所为绝命诗也。
《清史稿·列女传》
[注 释]
①秱(tong)。②溧阳:州名。元至元十四年(公元1277年)升溧阳县置,明初复为溧阳县,治所在今江苏溧阳县。③监察御史:官名。在隋开皇二年(公元582年)由检校御史改置。职为“分察百僚,巡按郡县,纠视刑狱,肃整朝仪”,明清两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以都御史、副都御史为主官,所属监察御史分道负责,各冠以地方名称。④佽(ci):帮助,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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