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樵》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郑樵》人物故事小传
郑樵(公元1104—1162年)字渔仲,自号溪西逸民,人称夹漈先生,宋兴化军莆田(今属福建)人。官至枢密院编修官。曾闭门读书撰著30年。博学多识。精史学,称司马迁而贬班固。著述颇富,《通志》为其代表作,其中的《二十略》卓有创见,单刊为《通志略》。另著有《夹漈遗稿》、《尔雅注》等。
〔正 史〕
郑樵字渔仲,兴化军莆田人。好著书,不为文章,自负不下刘向、杨雄。居夹漈山,谢绝人事。久之,乃游名山大川,搜奇访古,遇藏书家,必借留读尽乃去。赵鼎、张浚而下皆器①之。初为经旨,礼乐、文字、天文、地理、虫鱼、草木、方书之学,皆有论辩,绍兴十九年上之,诏藏秘府。樵归益厉②所学,从者二百余人。
以侍讲王纶、贺允中荐,得召对,因言班固以来历代为史之非。帝曰:“闻卿名久矣,敷陈古学,自成一家,何相见之晚耶?”授右迪功郎、礼兵部架阁。以御史叶义问劾之,改监潭州南狱庙,给札归抄所著《通志》。书成,入为枢密院编修官,寻兼摄③检详诸房文字。请修金正隆官制,比附中国秩序,因求入秘书省翻阅书籍。未几,又坐言者④寝其事。金人之犯边也,樵言岁星分在宋,金主将自毙,后果然。高宗幸建康,命以《通志》进,会病卒,年五十九,学者称夹漈先生。
樵好为考证伦类之学,成书虽多,大抵博学而寡要。平生甘枯淡,乐施与,独切切于仕进,识者以是少⑤之。
《宋史·郑樵传》卷四三六
[注 释]
①器:器重。②益:更加;厉:磨砺。③摄:代理。④坐言者:因为谏官的议论;寝其事:止其事。⑤少:轻视。
上一篇:《郑众》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郑众》人物故事小传
下一篇:《郗昙》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郗昙》人物故事小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