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可佩》历史评价与正史事迹,《龚可佩》人物故事小传
龚可佩,生卒年不详,明代道士,嘉定(今属上海)人。在昆山出家,对道家神名尤为通晓,后经陶仲文引荐到当时朝廷。由于其擅长道家知识,被命为太常博士,后来官至太常寺少卿。由于受诬陷,被杖击而死。以道家神名之常识为业,后来又因此而死,这是对龚可佩在官场沉浮最终丧命的普通说法。
〔正 史〕
龚可佩,嘉定人。出家昆山为道士,通晓道家神名,由仲文①进,诸大臣撰青词者,时从可佩问道家故事,俱爱之,得为太常傅士。帝命入西宫,教宫人习法事,累迁②太常少卿、为中官③所恶,诬其嗜酒,使使侦之,报可佩醉员外郎④邵畯所,执下诏狱,并逮畯,俱杖六十。可佩杖死,尸暴潞河,为群犬所食,畯亦夺⑤官,畯与可佩技无交。……
《明史·列传》卷三○七·
〔注 释〕
①仲文:指陶仲文。②迁:升官。③中官:中指皇帝宫中的,中官即皇宫中任职官员。④员外郎:官名。原意为正额以外之郎官,南朝刘宋时始设,唐代员外郎为尚书省六部各司郎中之副职,从六品上,其职责是协助郎中统判各司事务,以后历代沿置,系中央官吏中要职,通称副郎。⑤夺:罢免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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