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初年,清统治者为增加奴仆数量,实行一种逼民 “投充” 的政策。这些被逼而为旗人奴仆的人便叫“投充人”。
起初,朝廷下令许各旗招收贫民为奴仆,后来则发展为 “不论贫富,相率投充” 的地步。出现这种情况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满洲贵族强迫投充,据 《清世祖实录》 载: “距京三百里外,耕种满洲田地之处,庄头及奴仆人等,将各州县庄屯之人,逼勒投充。不愿者即以言语恐吓,威势迫胁。各色工匠,尽行搜索,务令投充。” 这些被迫投充的汉人,身份则降为旗人的奴仆,主人可以出卖奴婢,奴婢不能随便离开主人。另一方面是许多汉人因害怕土地被圈,或因逃避赋役,携带土地,投充旗下,这些人大多为富厚之家。这种投充后来又发展到暗中以他人之地投充。康熙初年,雄县知县姚文燮写了一首 《投人谣》,其中有“一人投身数姓地,人免丁徭地免税” 之语,这首歌谣反映了当时的普遍情况。满洲贵族则以带地投充的办法,又占有了大量土地,所以对投充制度极表欢迎。
投充人实际是满洲贵族、官僚的奴隶,所以形成了一种满洲贵族、官僚与投充人的双重矛盾: 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投充人为了摆脱受双重压迫,便大量逃亡。各旗所上奏的投充人逃亡事件天天都有,顺治三年 (1646年),数月之间逃人数万,以后各年从未间断。只要逃亡就难以抓回,据文献记载: 抓回来的投充人,不及逃亡者十分之一。因投充人逃亡而被牵连的人也不断增加。
投充人的逃亡,严重影响旗地的生产,成为清初一大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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