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利立法:魏复行五铢钱,否定恢复肉刑之议》三国谋略智慧大全
当初,曹丕废止了五铢钱,以粮食和丝绢代替钱币。社会上弄虚作假的现象越来越多,争相把粮食搞湿以获利,用很薄的丝绢买卖东西,虽然严刑处罚,仍不能禁止。司马芝等人在朝廷上展开讨论:“以钱作货币不仅仅为了增加国家收入,还可以减省刑罚,现在不如恢复铸造五铢钱更为有利。”四月,曹魏恢复使用五铢钱。
六月,任命司马懿全权负责荆、豫二州的军事部署,率自己所属军队镇守宛城。
十二月,立贵嫔河内人毛氏为皇后。以前,曹叡为平原王时,娶河内人虞氏为妃。即位为帝以后,虞妃没有被立为皇后,太皇卞太后因此安慰和劝抚她。虞氏说:“曹氏家族本来就好立地位低贱、没有按照礼仪推举的人。然而皇后管理宫内事务,国君负责朝廷政事,内外相辅而成;如果没有好的开端,就决不会有好的结果;恐怕一定会因此而亡国灭宗了。”虞氏因此被贬回邺城的皇宫。
当初,曹操、曹丕都议论恢复肉刑,因为有不断的战争而未能实施。曹叡即位,太傅钟繇建议:“应仿汉景帝的命令,应当斩首示众的人如果自愿以砍去右脚代替,应允许;对黥面、割鼻、砍左脚,宫刑等刑罚,仍按照汉文帝的法令,以剃发和鞭打代替,这样一年可以使三千人保留性命。”曹叡下诏要公卿及以下的臣僚讨论,司徒王朗认为:“不用肉刑至今已经数百年了,现在恢复,恐怕所减刑罚的好处未使人民见到,而恢复肉刑的恶名已经传到贼寇的耳朵里,这不是招抚远方人士的办法。现在不妨根据钟繇减免死刑的建议,将死刑减为剃发,如果认为这样的处罚太轻了,可以延长他们的服刑时间。如此,对内有以生代死的广大无量的恩德,对外则没有以砍脚代替脚镣的恶名。”讨论的人有百余名,多数同意王朗的意见。明帝因为吴、蜀两国尚未平定,也就把此事放下了。
因时制宜,以利立法,均为从政决策的基本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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