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时制宜,不守一法》三国谋略智慧大全
魏国建立之初,开始高柔为尚书郎,后调任丞相府理曹掾,并下令说:“治理安定的教化,以礼为首要,拨乱反正的政令,以刑法为先导。因此舜流放四凶之族,任皋陶作刑官。汉高祖废除秦朝严苛的法律,命萧何制定法律。理曹掾见识高明,公平正确,熟悉法律,要勤勉努力啊!”
担任军中鼓吹的宋金等人在合肥逃走。按旧法,军中兵士逃亡,要拷打死他的妻子儿女。曹操怕逃兵制止不住,更加重刑法。宋金的母亲、妻子和两个弟弟都抓到官府服役,主管人上奏要全部杀掉他们。
高柔启奏说:“士兵从军中逃走,确实可恨,但我听说他们当中常常有后悔的人。我认为应该宽免他们的妻室儿女,一方面可以使敌方不信任他们,另一方面可诱导他们回心。真正按以前的条文,本来就已经断绝他们回来的愿望,而又不断地加重处罚,我恐怕从今以后在军中的士卒,见一人逃走,诛杀将连及自己,也将相随而逃走,不能再抓到他们杀掉了。这样加重刑法不但不是阻止逃走的方法,反而会增加逃跑的人。”
曹操听了说: “说得好。”就停止行斩,不杀宋金的母亲,弟弟。蒙高柔救活的人还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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