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清滇黔韵·丽江之旅·格姆山·奇异婚俗“阿注婚”
格姆山女神结交“阿注”的传说是当地摩梭人“阿注”婚姻形态的缩影。
由于种种原因,本世纪五十年代中期,一部分摩梭人还保留着具有早期对偶婚特点的“阿注婚”的婚姻形态,保留着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的一些特征。“阿注婚”的特点是:男不娶,女不嫁,夫妻各在母亲家与母系大家庭生活在一起。男子晚间到女家过夜,白天回到母家。所生子女归母亲,父亲没有抚养的义务,他抚养自己的外甥,他的孩子则由阿注家的舅舅抚养。男女之间的爱情是阿注婚的基础,有了爱情就可以结交,感情破裂就分手。这种婚姻形态,只能在不同母系之间结交,近亲是绝对禁止的。
摩梭人阿注婚双方的结合,都有一定的感情基础。他们的情歌唱道:“两棵树的根虽不长在一起,只要有缘,枝叶会相交在一起。两朵花不开在一起,只要有心,摘下来插在一起。”男青年对于阿注的选择,也有一定的标准。他们唱:“山林中开满了鲜花,我要采又香又艳的一朵;寨子里的姑娘多又多,我只找聪明能干的那一个。……麻布腰带做潘拉(信物),粗的细的各一条,看你人品怎么样,再定送你哪一条。”女方若不愿意与对方建立阿注关系时,就这样唱:“海子里清清的水是看得见的,可是海水却不让你舀了喝;海子有多深可以知道,你的心是什么样我却不知道。……你是东山的青松,我是南山的香柏;我俩不是一座山的树,怎么能够在一块?”建立阿注关系的男女青年,也追求长期稳固的爱情。他们唱:“看见了海子,你不要丢了小河;看见了新人,你不要丢了旧人。水会流呀,花会凋谢;心爱的人呀,你可不要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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