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公巧破自诬案
宋朝时,张公刚任东湖县县令,便查阅了在押犯人的所有宗卷。过目中,对一桩平民妻子陈氏逼死婆婆的案子产生了疑问,便重新升堂审理。
张知县再三盘问,陈氏居然对所犯案情不予辩解,一口咬定婆婆是被她逼死的。张知县见陈氏的气度文雅,举止落落大方,心中疑虑更深:这样知书达理的人怎么会去逼死婆婆呢?再者逼死婆婆的证据不足,其中一定另有缘故。便对陈氏说:“倘若你有冤枉,一定为你昭雪。错过机会不说,就要依法处决了。”
陈氏说:“贱妇背上这等不孝大罪,还有什么脸面继续活在人间?但愿快些死去罢了。”
但张知县有个直觉:陈氏案件中大有名堂。为此,他微服私访了陈氏的邻里,他们都对陈氏逼死婆婆之事感到蹊跷,因为陈氏平素一贯孝顺婆婆。可是陈氏不改口怎么办?张知县思索良久,心生一计。
县衙门有个差役的妻子向来泼辣刁蛮,一日张知县发签把她拘捕到官署,打了她200鞭,打得满背淌血,上下湿透,然后将她关在陈氏的同一牢房里。
差役妻子通宵在牢房咒骂:“老娘究竟犯了什么罪而遭鞭打?这样糊涂的人,还能做县官?”一边哭,一边唠叨个没完没了。
陈氏劝她:“天下有什么事不冤枉?何不稍微冷静一点?就像我承受了这样的重罪,冤枉到身名俱损,尚且默默忍受下来,你遇到的不过是鞭打的小事,有什么可说的?”差役的妻子不信她承受冤枉,陈氏最后只得将自己的遭遇讲给她听。
原来,陈氏对婆婆十分孝顺,每天早早起来,打扫屋内,准备饮食,然后到婆婆床前请安,侍候婆婆梳洗、早餐。有天清早,走进婆婆的卧房,看见床下有双男人的鞋子,大吃一惊,悄悄掩门退出,但婆婆见私情被发现,羞耻之下便上吊而死。陈氏被地保以逼死婆婆的罪名送官。她恐怕婆婆的丑事被宣扬,竟含冤招认。
此番话被张知县派来在外察听的人知悉,张知县闻报立即提审陈氏,终于洗清了陈氏的冤枉,将她无罪释放。而对那衙役的妻子也略作酬劳,安抚一番后打发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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