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復卦第二十四·《象》曰:“頻復之厲”,義无咎也。
【译文】《象传》説:“愁眉苦脸勉强回复的危险”,从六三努力复善的意义看是无咎害的。
【注释】①义无咎——义,犹言“复善之义”。《程传》:“虽爲危厉,然复善之义则无咎也。”
【説明】李士鉁曰:“改过向善,虽危无咎。《记》曰‘或安而行之’,初之象也:‘或利而行之’,二之象也;‘或勉强而行之’,三之象也。”(《周易学説》引)此以《礼记·中庸》语释下三爻之象,似有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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