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鼎卦第五十·《象》曰:“鼎顛趾”,未悖也;“利出否”,以從貴也。
【译文】《象传》说:“ 鼎器颠转脚跟”,未必悖理;“利于倾倒废物”,说明初六应当上从尊贵者(以期纳新)。
【注释】①从贵——指初六上从九四,得其纳物以爲烹饪;犹“妾”因贵子而扶爲正室。《王注》:“弃秽以纳新也。”
【说明】初六“颠趾”与“得妾”,均表明事物的外在现象有时似乎违背常规,但当“烹物成新”之时,此类物情的实质却不悖义理。来知德云:“凡事迹虽若悖其上下尊卑之序,于义则无咎也。”(《来氏易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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