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過卦第六十二·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凶,是謂災眚。
【译文】 上六,不能遇合阳刚却更超过阳刚;正象飞鸟(不停地飞动)遭受射杀,有凶险,这就叫作灾殃祸患。
【注释】①弗遇过之——此句说明上六居《小过》之终,阴处穷高,过越至极,不仅不能应合在下之阳,且己身之亢已超过阳刚,故谓“弗遇过之。”《重定费氏学》:“阴阳之气,同类则相拒,异类则相感。上变阳则与三相失,弗能亲遇,但有过之而已。先曰‘弗遇’,见上本有可遇之道,其弗遇也,其自爲之也。” ②飞鸟离之,凶,是谓灾眚——离,通“罹”,谓遭受,此指飞鸟遭射;灾眚,即灾殃祸患(见《复》上六译注)。此以飞鸟穷飞遭射之象,喻上六过极自取灾凶。《王注》:“小人之过,遂至上极,过而不知限,至于亢也。过至于亢,将何所遇?飞而不已,将何所託?灾自己致,复何言哉! ”《正义》:“以小人之身,过而弗遇,必遭罗网;其犹飞鸟,飞而无託,必离矰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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