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大過卦第二十八·上六,過涉滅頂,凶,无咎。
【译文】上六,涉水过深以至淹没头顶;有凶险,但无所咎害。
【注释】①过涉灭顶;凶,无咎——这是以涉水淹溺、遭灭顶之灾,喻上六极阴处《大过》之终,虽下比九五阳刚,竭力取阳济阴,但因才力过弱,终究难免“亡身”;然视其“独立不惧”的救时毅力,结局虽“凶”,而“杀身成仁”之义则“无咎”。《本义》:“处过极之地,才弱不足以济,然于义爲‘无咎’矣:盖杀身成仁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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