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晉卦第三十五·六五,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
【译文】六五,悔恨消亡,不须忧虑得失;前往必获吉祥,无所不利。
【注释】①悔亡,失得勿恤;往吉,无不利——恤,忧虑。此谓六五虽以阴居阳、不当位有“悔”,但居处尊高,禀受“离明”之德,委任得人,下者顺从,其“悔”遂“亡”;且诸事得失责之于人,己可“勿恤”,故“往”必获“吉”,无所不利。《正义》:“居不当位,悔也;柔得尊位,阴爲明主,能不自用其明,以事委任于下,故得‘悔亡’。既以事任下,委物责成,失之与得,不须忧恤,故曰‘失得勿恤’也。能用此道,所往皆吉而无不利,故曰‘往吉,无不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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