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漸卦第五十三·六四,鴻漸于木,或得其桷,无咎。
【译文】六四,大雁飞行渐进于高树,或能寻得平柯栖止稳当,不致咎害。
【注释】①鸿渐于木,或得其桷,无咎——桷,音觉jue,树木枝间的平柯,《说文》“桷,榱也,椽方曰桷”,《程传》“桷,横平之柯”。这三句说明六四居位柔正,上承五阳,渐进不躁,犹如鸿飞木杪,栖止平柯,故获“无咎”。《王注》“鸟而之木,得其宜也;或得其桷,遇安栖也。虽乘于刚,志相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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