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噬嗑卦第二十一·《象》曰:“噬膚滅鼻”,乘剛也。
【译文】 《象传》说:“象咬齧柔脆的皮肤一样施刑顺利、伤灭犯人的鼻樑”,说明六二乘淩于刚强者之上(必须用严刑服衆)。
【注释】 ①乘刚——《正义》:“释‘噬肤,灭鼻’之义。以其乘刚,故用刑深也。”
【说明】 六二愈是乘淩刚强之上,愈不可用纯柔;唯须以刚严济其柔中,纔能行“噬嗑”之义。程颐谓“刑刚强之人,必须深痛”(《程传》)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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