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益卦第四十二·《象》曰:“莫益之”,偏辭也;“或擊之”,自外來也。
【译文】《象传》说:“没有人增益他”,说明上九片面发出“求益”的言辞;“有人攻击他”,这是从外部不招自来的凶险。
【注释】①偏辞——片面“求益”之辞。指上九反“自损”之道而行,私心求益,故无人响应;即释“莫益之”之义。《王注》:“独唱莫和,是‘偏辞’也。”《正义》:“此有求而彼不应,是‘偏辞’也。” ②自外来——《正义》:“怨者非一,不待召也,故曰‘自外来’也。”
【说明】 《损》上九本于损己益人之心,终能获益于人,以至“得臣无家”;《益》上九抱有损人益己之念,反而受损于人,以至被“击”罹“凶”。两爻之义适相反照,表明自损必益、自益必损的道理。
【总论】《益》卦的意义,主于“减损于上,增益于下”。用“垒土筑墙”作比喻:犹如损取墙上多余的土石,增益墙下基础,则墙基坚实、墙体安固(略本《程传》)。范仲淹谓“损上则益下,益下则固其本”(《范文正公集·易义》)是也。因此,卦辞谓“益”之时“利有攸往,利涉大川”,即盛称“益” 道美善可行。 就六爻大义分析:下卦三爻主“受益”, 上卦三爻主“自损”。其中初九阳刚处卑位而获益,利在 “大有作爲”,遂致“元吉,无咎”;六二柔中得正被赐“十朋之龟”,当长守中正美德,以“永贞”爲吉;六三不当位而受益至甚,须不辞辛劳,努力施用于“救凶平险”之事则“无咎”。这三爻以居下获益,均当有所施爲,不可安逸无事。至于六四柔正而居上卦之始,利于依附尊者行“益下”之道; 九五刚中而居尊位,能够真诚施惠“天下”遂获“元吉”。这两爻体现损己益人的意旨,并表明凡施惠于人者,终将也获人之益。惟上九一爻极处高位而不能自损,反有损人利己、求益无厌的居心,故被“击”致“凶”。若将《损》、《益》两卦相比较,还可以看出,两者的立义是相通互补的:损下足以益上,上者受益又当施惠于下;损上足以益下,下者受惠亦可转益于上。显然,“损”、“益”的转化之理,一方面流露了《周易》作者对阶级社会中上层与下层之间作用与反作用的深刻认识;另一方面,在广义的象徵哲理中,则着重揭示作者所理解的事物发展过程时常体现的利弊、祸福的交互变化规律。旧籍记载,孔子读《易》至《损》、《益》两卦时,曾经发出 “自损者益,自益者缺”的慨歎(《说苑·敬慎篇》),乃至抒发其论曰:“《益》、《损》者,其王者之事与! 或欲以利之,适足以害之;或欲害之,乃反以利之。利害之反,祸福之门户,不可不察也。”(《淮南子·人间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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