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訟卦第六·《象》曰:“訟,元吉”,以中正也。
【译文】《象传》说:“明决争讼,至爲吉祥”,说明九五居中持正。
【说明】九五爲“大人君主”之象,其德“中正”,适与卦辞“利见大人”、《彖传》“尚中正”之义切合。赵汝楳曰: “大人在上,平诸侯万民之讼,至于见逊畔逊路而息争,吉孰大焉!”(《周易辑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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