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豫卦第十六·《象》曰:初六“鳴豫”,志窮凶也。
【译文】《象传》说:初六“欢乐过甚自鸣得意”,是说欢乐之志穷极导致凶险。
【说明】《谦》上六“鸣谦”有“利”,《豫》初六“鸣豫”致“凶”:可见谦虚不妨有闻于外;欢乐之初,不能得意忘形。《折中》引龚焕曰:“《豫》之初六,即《谦》上六之反对”,“谦而鸣则吉,豫而鸣则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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