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解卦第四十·《象》曰:剛柔之際,義无咎也。
【译文】《象传》说: 初六与九四刚柔互爲交际相应,就舒解险难的道理看必然无所咎害。
【注释】 ①刚柔之际,义无咎也——刚,指九四;柔,指初六;际,交际,卽相应;义,犹“理”。此释初六“无咎”的原因。《程傅》:“初、四相应,是刚柔相际接也; 刚柔相际,爲得其宜。难既解而处之刚柔得宜,其义无咎也。”
【说明】 本爻仅言“无咎”二字,全爻的喩义已包含在爻象之中。胡炳文曰:“《恒》九二‘悔亡’,《大壮》九二‘贞吉’,《解》初六‘无咎’:三爻之占只二字,其言甚简,象在爻中,不复言也。”(《周易本义通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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