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泰卦第十一·九三,无平不陂,无往不復;艱貞无咎,勿恤其孚,于食有福。
【译文】 九三,平地无不化险陂,去者无不重回复;能够牢记艰难、守持正固就可免遭咎害,不怕不取信于人,食享俸禄自有福庆。
【注释】①无平不陂,无往不复——陂,音皮pi,水旁或山旁倾陡之处,《说文》:“阪也,一曰池也”,《段注》: “陂得训 ‘池’者,陂言其外之障”。这两句以“平”变“陂”,“去”转“复”爲喻,说明九三处内卦之终,爲上下卦转折点,当防“通泰”转爲“否閍”。《本义》: “将过于中,泰将极而否欲来之时也。” ②艰贞无咎——此谓九三不可处泰忘忧,宜多戒惕。《程传》: “方泰之时,不敢安逸,常艰危其思虑,正固其施爲,如是则可以无咎。” ③勿恤其孚,于食有福——恤,《集解》引虞翻曰“忧也”;孚,信也,文中含“取信于人” 之义;食,谓食享俸禄,《礼记·坊记》“食浮于人”郑玄注: “食,谓禄也”。这两句承前句之义而发,说明九三当此“通泰”可能转化之时,若知“艰”守“正”,不但“无咎”,而且可以“孚信”于人,长保俸禄。《正义》: “信义先以诚着,故不须忧其孚信也;信义自明,故于食禄之道自有福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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