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明夷卦第三十六·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译文】 九三,光明殒伤时在南方巡狩而施行征伐,诛灭元兇首恶;此时不可操之过急,应当守持正固。
【注释】①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南,《正义》“文明之所”,指九三处离之上,“离”于方位象徵属南;狩,《正义》:“征伐之类”;大首,《正义》:“谓闇君”,犹今言“元兇首恶”,喻上六。此谓九三处下卦离明之上,阳刚得正,于“明夷”之世,志在诛灭上六“闇君”,以着明正德,故有“南狩”、“得大首”之象。《王注》:“处下体之上,居文明之极,上爲至晦‘入地’之物也。故夷其明以获南狩,得大首也。南狩者,发其明也。” ②不可疾,贞——疾,急也。此承前文义,説明天下“明夷”已久,除闇复明之事宜渐不宜急,故须持“正”俟时。其旨与卦辞“利艰贞”同。《尚氏学》:“不可疾,言虽‘得其大首’,不可持之过急也;贞,谓宜安定也。‘疾’与‘贞’相对爲义。旧读‘疾贞’连文,《九家》谓‘不可疾正’,最爲害理。独项氏《玩辞》以‘贞’ 自爲句,与经义合。”案,尚先生说甚可取;《来氏易注》亦以“贞”爲句,谓“不可疾,惟在于贞”,亦同此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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