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小過卦第六十二·九四,无咎,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
【译文】九四,无所咎害,不过份刚强就能得遇阴柔;但前往应合将有危险,务必自戒,不可施展才用,而要永久守持正固。
【注释】①无咎,弗过遇之;往厉必戒,勿用,永贞——弗过,指九四失位不过刚;遇之,谓得遇初六;往,指前往应初。此谓九四阳居阴位,不爲过刚,遂能得遇下卦之初,有“宜下”之象,故“无咎”;但既巳失正,若主动前往应初,则失自慎静守之道,故戒以“往厉”,并告其“勿用”、“永贞”。《重定费氏学》:“四应初六,合‘宜下’之道,故‘无咎’;然以失位之刚在上,虽应下而情亢,故又有‘往厉’之戒,‘勿用’、‘永贞’皆戒辞。”
上一篇:周易·旅卦第五十六《九四,旅于处,得其资斧,我心不快.》
下一篇:周易·晋卦第三十五《九四,晋如鼫鼠,贞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