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未濟卦第六十四·《彖》曰:“未濟,亨”,柔得中也。“小狐汔濟”,未出中也;“濡其尾,无攸利”,不續终也。雖不當位,剛柔應也。
【译文】《彖传》说:“事未成,勉力使成可获亨通”,是因爲柔顺而能守持中道。“小狐渡河接近成功”,喻示尚未脱出险阣之中;“被水沾湿尾巴,则无所利益”,说明促使事成的努力不能持续至终。卦中六爻儘管居位均不适当,但阳刚阴柔却能相应(可促使成功)。
【注释】①柔得中——柔,指六五。此句以六五爻象释卦辞“未济,亨”。《王注》:“以柔处中,不违刚也;能纳刚健,故得亨也。”《正义》:“此就六五以柔居中下应九二,释‘未济’所以得‘亨’。” ②未出中——指九二居下坎之中,未能出险。③不续终——指初六居卦下而“濡尾”,力弱未能持续至终,遂使九二也难以出险,而“济”事不成。此句合前文“未出中”释卦辞“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之义。《周易浅述》:“‘未出中’,指二也,九二在坎险之中,未能出也;‘不续终’,指初也,初在下爲‘尾’。二所以不能出险,以初阴柔力微,故首济而尾不济,不能续其后也。” ④虽不当位,刚柔应也——这两句以六爻不当位但刚柔有应,故能化“未济”爲“既济”,再释“未济”所以能“亨”之理。《王注》:“位不当,故未济;刚柔应,故可济。”《正义》:“重释‘未济’之义。凡言‘未’者,今日虽未济,复有可济之理。以其不当其位,故即时未济;刚柔皆应,是得相拯,是有可济之理。故称‘未济’,不言‘不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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