蛊第十八
巽下艮上
“蛊”意指败坏已极而发生事故。“蛊”(蛊)字由“虫”和“皿”两部分组成。“虫”为小毒蛇,三虫为“虫”,指众多的小毒蛇,“皿”则用来畜养毒蛇的容器。古人将众多的小毒蛇放置于密封的器皿之中,任由它们互相吞食。最后存活下来的毒蛇积聚了所有其他毒蛇的毒素,而成为拥有剧毒的毒蛇,以此比喻累积小祸而酿成大乱。蛊卦由巽、艮两卦组成。
从上下两体来说,巽卦由一个阴爻和两个阳爻组成,为阴卦;艮卦由一个阳爻和两个阴爻组成,为阳卦。阴卦在下,阳卦在上,又巽为巽顺,艮为静止,象征在下的臣民巽顺听命、唯唯诺诺,在上的君王静止不动,不思有所作为,表现尊卑上下不相往来,一片颓废苟安的景象。
从爻象来看,上下两卦阳爻也都在阴爻之上,就是“刚上而柔下”,六十四卦之中,只有蛊卦如此。蛊卦论述的重点在于蛊乱发生之后,如何拯救弊端、整治乱事,也就是治蛊之道。
蛊。元亨。利涉大川。先甲三日。后甲三日。
蛊(gǔ)含有元亨大通的道理,因为在蛊乱至极之中,含藏拨乱反正的契机。此时,应该大有作为、大事变革,以整饬蛊乱,所以说“利涉大川”。古人用天干记日,举凡政令都选定甲日施行,以表示新的开始。“先甲三日”是指甲日的前三天,即辛日,“辛”与“新”同音假借,引申为更新、改新。施行新政令的前三天,应该预先广为布告周知,以免有人因无知而触犯禁令。为政者最忌讳不教而杀,“先甲三日”体现“仁道”的精神。“后甲三日”是指甲日的后三天,即丁日,“丁”与“叮”同音假借,引申为叮咛告诫。新政令刚施行,可能有人未完全熟悉而偶然触犯禁令,为政者不宜毫不留情即依法严办,而应先予以告诫叮咛,以彰显“恕道”的精神。“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的主旨在于整饬蛊乱、颁行新政时,应考虑事先的布告宣传和事后的叮咛告诫;只有同时顾及先后的状况,整饬弊端的成效才能长久。
例解“先甲三日,后甲三日”的道理在今日“依法治国”的理念中更具有重大的意义。现代法规往往规定:本法规自公布或发布之日起算至第三日起发生效力。这正是“先甲三日”的精神具体落实于现代法律。而许多法令在本法或施行细则中明定自公布到施行的期间,目的也在于进行事先的广泛宣传,以增进人民对新法的认识。此外,在新法之中每每订有“过渡条款”,适用于新旧法衔接之际,作为人民对新旧法转换的调适,体现了“后甲三日”的精神。
初六 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厉终吉。
“干”为整饬蛊事。父亲过世称“考”。蛊乱并非一日累积而成,必得经过世代之后才会显现,所以各爻都举亲子关系说明治蛊之道。初六以柔爻居阳位,才质柔弱而志气刚强。蛊祸发端时,积祸未深,易于治理。初六整饬治理先父生前所为的蛊事,先父则因有儿子为他补正过失而免受责难。在治理蛊事的开始,应当警觉蛊乱的危险而能戒慎恐惧,则终可得吉。
例解 南北朝时,西魏大臣苏绰(498—546)制定租税法,由于国用不足,税负颇重。苏绰常以此自责,认为非长久治世之法,希望未来有人改革。苏绰的儿子苏威(534—623)听闻父亲的心愿,每以减轻赋税为己任。到隋文帝时,苏威奏请减轻赋役,得到文帝的采纳,正是“干父之蛊,有子,考无咎”。
九二 干母之蛊。不可贞。
九二刚爻与六五柔爻相应,以阳刚应阴柔,有母子之象。九二以刚爻居阴位,得下卦中位,为刚中之子,秉持中正和顺之道,整饬老母所为的蛊事。孩子治理母亲的蛊事若流于专断,则违背顺承母亲的伦常大义,所以爻辞提出“不可贞”的告诫,说明治理母亲的蛊事不可以固执地采取刚强直率的做法。
例解 汉初奉行黄老无为而治,固然对于社会的安宁与富庶功不可没,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无为而治等于因循苟且,秦代的积弊并未完全革除,汉帝国的典章制度尚未齐备。汉武帝刘彻(前156—前87)胸怀改革的雄心,意欲以儒家经术治国,以奠定帝国文治基础。然而,守旧势力依附深好黄老之术的窦太皇太后,武帝只得渐进改革,正所谓“干母之蛊,不可贞”。等到窦太皇太后去世后,武帝才正式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此后中国二千年的政治制度奠定基础。
九三 干父之蛊。小有悔。无大咎。
父亲仍然健在,孩子想整饬父亲的蛊事,若非刚直固然不足以整治蛊事,但是过于刚强又不适当。九三以刚爻居阳位,处下卦上方,有过于刚强而违离中道的嫌疑;但九三居巽体,巽德为顺,所以九三虽然过于刚强,尚非不顺。“顺”是事奉亲长的根本道理,且九三以刚爻居阳位,当位得正,总体来说并无大过。治理蛊事必得秉持刚直才能有所作为,虽然可能伤害父子之情,而“小有悔”,但终究没有太大的过咎,正是由凶而趋吉。
例解《孝经》记述了一段孔子的言论:“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意思是说,一味顺从父亲并非真正的孝顺。父亲所做的事若违反义理,儿子应该尽力劝谏,才是事亲之道。由此可见,“干父之蛊”虽然可能小伤父子之情而“小有悔”,但却符合正道,因此“无大咎”。
六四 裕父之蛊。往见吝。
“裕”和“干”的意义相对。“干”指积极地有所作为。“裕”指消极怠慢于整饬改革。六四以柔爻居阴位,虽然当位得正,但是才质柔弱,只能依循往常,固守本位而已。六四不但不能整饬父亲的蛊事,甚至加深蛊祸。如此因循以往,蛊祸将日渐严重,终于酿成大乱而可鄙吝,所以说“往见吝”,表示由吉而趋凶。
例解 唐朝中叶以后,王室生活日益骄奢,宦官势力逐渐抬头。肃宗、代宗以后,宦官干预朝政,德宗时,更掌握兵权。由于中唐以后的皇帝“裕父之蛊”,未能适时遏阻宦官的僭越,以致“往见吝”,宦官势力不断膨胀,甚至左右帝王的生死,正如唐文宗李昂(809—840)自叹:“周赧、汉献尚受制强臣,今受制家奴,更为不如。”
六五 干父之蛊。用誉。
六五以柔爻居阳位,表示治理蛊事能刚柔并济。九三治理蛊事过于刚强,六四则过于柔弱。一般来说,儿子若获有整治蛊事的美名,则亲长多背负造成蛊乱的恶名。整治蛊事若要无损于亲长的名声,则须承继父亲的善德,善用父亲的美誉,以整治蛊事,这是整饬蛊事最成功的方法。
例解 汉武帝在位时,汉朝文治武功达于极盛。可是正因为武帝的四处征伐,大量耗用国库,加重人民税赋,以致国力逐渐衰微,而动摇了帝国的基础。昭帝即位后,“干父之蛊,用誉”,一改武帝积极有为的政治措施,充分让人民休养生息,不但缔造了另一个中兴盛世,也丝毫无损于武帝雄才大略的英名。
上九 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本卦到六五,治理蛊事已大功告成。上九处蛊卦终极之地,是艮卦的主爻。艮为静止,表示上九静止不动,不事王侯。上九不再为王侯之事操劳,应该退隐在野,洁身自守,以颐养天年。
例解 孟子(约前372—前289)称赞孔子为“圣之时者”,在于孔子能审时进退,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整治蛊事既已成功,则“不事王侯,高尚其事”,正是“圣之时者”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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