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說卦傳·昔者聖人之作《易》也,幽贊於神明而生蓍,參天兩地而倚數,觀變於陰陽而立卦,發揮於剛柔而生爻,和順於道德而理於義,窮理盡性以至於命。
【译文】从前圣人创作《周易》的时候,凭着精深的智虑赞祝神奇光明的造化而创造出用蓍草来揲筮的方法,于是采取天的“三”数和地的“两”数而建立阴阳奇耦数的象徵(来配合蓍占),并且观察天地阴阳的变化规律而演算成立卦形,发动挥散卦中刚柔两画而产生各爻的变迁,然后和协顺成其道德而运用合宜的方法治理天下,又能穷极奥理,尽究万物的性质以至于通晓自然命运。
【注释】①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幽,深也;赞,祝也;神明,指大自然的“造化”;蓍,蓍草,这裹指用蓍草揲筮演算的方法。《集解》引干蓍注释“生蓍”云:“生(创立)用蓍之法。”案,一说“蓍(草)”生成于“圣人”的“赞(育)”,即(以圣人的神明赞育的造化,而自然界便生长出供占蓍的蓍草。《释文》引《洪範五行传》云:“蓍,百年,一本生百茎”,又《龟筴列传》曰:“天下和平,王道得,而蓍茎长丈,其丛生满百茎。”皆是神化《周易》作者的一种传说。②参天两地而倚数——参,即“三”,“参天”指采取天“三”之数,即奇数; 两地,指采取地“二”之数,即耦数;倚,《集解》引虞翻曰: “立也”,“倚数”谓创立阴阳数字象徵,即代表“阴阳老少” 的 “七、八、九、六”之数。此句说明 “蓍草” 生出之后,作《易》者又创立 “七、八、九、六” 的阴阳象徵数,配合占筮。《韩注》:“参,奇也; 两,耦也;七、九阳数,六、八阴数。”《正义》: “生数在 ‘生蓍’ 之后,‘立卦’之前,明用蓍得数而布以爲卦,故以‘七、八、九、六’当之。‘七、九’爲奇,天数也;‘六、八’爲耦,地数也。故取奇于天,取耦于地,而立‘七、八、九、六’之数也。何以‘参两’爲目‘奇耦’者?盖古之‘奇耦’亦以‘三两’言之,且以‘两’是偶数之始,‘三’是奇数之初故也。不以‘一’目‘奇’者,张氏云:‘以“三”中含“两”,有一以包两之义,明天有包地之德,阳有包阴之道。’故天举其多,地举其少也。”案,“参两倚数”之义旧说不一,今取孔氏说以资参攷。他如马融、王肃之说,则据《繫辞上传》“天数五,地数五”立论,指出“一、三、五”爲“参天”,“二、四”爲“两地”(见《正义》引);这是把一至五看作“生数”,而“生数”止于“五”,以此爲本,加一爲“六”,加二爲“七”,加三爲“八”,加四爲“九”,而“六、七、八、九”的“蓍数”由是而成,谓之“成数”;此“成数”皆因“生数”而立,故《说卦》称“倚数” (见《尚氏学》释)。此说于义可通,宜并存备攷。(有关蓍数问题,参阅《繫辞上传》第九章译注。) ③观变于阴阳而立卦——此句说明“蓍”、“数”出现之后,作《易》者观阴阳之变而演立卦形。《正义》:“言作《易》圣人本观察变化之道,象于天地阴阳而立《乾》、《坤》等卦。”又曰:“此言六十四卦,非小成之八卦也。”案,孔氏之意,此句指用蓍数演卦,故《正义》又曰:“《繫辞》言伏羲作《易》之初”,“直言仰观俯察;此则论其既重之后,端策布爻,故先言‘生蓍’,后言‘立卦’。非是圣人‘幽赞’元在‘观变’之前。”据此,则是先有卦象,后有蓍数;再以蓍数演筮卦象。这与《左传》僖公十五年载韩简云“物生而后有象,象而后有滋,滋而后有数”之说相合,因此《正义》指出:“数从象生,故可用数求象”。上述说法似有可取。④发挥于刚柔而生爻——此言卦立之后,作《易》者又推展其刚柔爻的变迁。《正义》:“既观象立卦,又就卦发动挥散于刚柔两画而生变动之爻。”⑤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理,作动词,犹言“治理”;义,宜也;性,性质;命,天命,即“自然命运”,《正义》:“命者,人所禀受,有其定分,从生至终有长短之极”。这两句极力推讚《周易》的“蓍”、“数”、“卦”、“爻”可以成就“顺道德”,“穷理尽性”的重大功用。《正义》:“蓍数既生,爻卦又立,《易》道周备,无理不尽。圣人用之,上以和协顺成圣人之道德,下以治理断割(阮刻无“割”字,据《校勘记》增)人伦之正义。又能穷极万物深妙之理,究尽生灵所禀之性;物理既穷,生性又尽,至于一期,所赋之命莫不穷其短长,定其吉凶。”
【说明】以上第一章。
《说卦传》的章节,旧说不尽同。今依《本义》分爲十一章。
“说卦”二字的名义,《正义》曰:“‘说卦’者,陈说八卦之德业变化,及法象所爲也。”故文中内容除了开首追述《周易》创作、运用的渊源之外,主要是辨析八卦的基本象徵意义和取象的範围。
本章回溯《周易》创製初始的情状,展示“生蓍”、“立数”、“演卦”、“推爻”的用《易》程序;并强调《易》用广大,可以穷极“道德”、“性命”,爲下文具体分析八卦作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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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篇:周易·艮卦第五十二《《彖》曰:艮,止也.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艮其止,止其所也.上下敌应,不相与也,是以“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