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党道德
政党本质上是特定阶级利益的集中代表者,是特定阶级政治力量中的领导力量,是由各阶级的政治中坚分子为了夺取或巩固国家政治权力而组成的政治组织。政党以执政为目标,通常有特定的政治目标和意识形态,针对国家和社会议题有自己的主张,订立政纲展示愿景。17世纪以后,欧洲国家产生了政党,并在后来逐渐演变为近现代意义上的政党。其中,以英国、美国为代表,形成了两党制;以法国为代表,形成了多党制。近代随着工业革命的发展,代表无产阶级的政党开始出现。1836年,英国宪章运动诞生了第一个工人政治团体伦敦工人协会。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是在阶级基础上产生的,是阶级斗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列宁和毛泽东指出,现代政党是阶级的领导者。政党制度是一个国家的政党行使政权或干预政治的方式。各国的政党制度是由各自不同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是自然而然发展起来的,一般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不过是政党干预政治的习惯形式的统称。目前世界各国的政党制度有两大类型,一类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一类是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
“国家犹如一部政治机器,政党就是这部机器的发动机,民为邦本,国无民不立;党为民魂,民无党不活。”现代社会,政党与道德密不可分。西方政党在产生之初时,多数政治家和思想家都认为政党是一种非道德性的政治团体。麦迪逊认为各种党派都在“煽动他们彼此仇恨,使他们更有意触怒和压迫对方,而无意为公益而合作。”罗伯斯庇尔认为党派就是阴谋,“无论我在哪里见到了野心、阴谋、诡诈和马基雅维利主义,我就会在哪里发现宗派。”然而,随着人民群众地位的提高,公民参政能力的增强,使得政党逐步由精英型政党转变为群众型政党。“群众型政党是依靠政治信仰和政党组织进行动员的。政治信仰可以转化为一种道德的力量,而道德约束可以推动公民对政党的积极参与。”为了保证政党的合法性,道德开始在政党运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政党组织开始从道德的高度审视并制定和完善自身的政治主张,同时在遴选党员时也采用了严格的道德标准。政党的精英和领袖则经过层级的道德选拔,往往具有很强的人格魅力。“在群众型政党的政治活动中,公共利益逐渐成为政党道德诉求的中心。公共价值不仅成为执政党的道德逻辑,而且成为鼓励公民政治参与的一种伦理动员。”
马克思主义政党向来注重道德建设。马克思恩格斯强调,共产主义运动的目的是保障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保障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一目标本身就具有道德意义。列宁非常重视党的纪律建设,指出:“无产阶级实现无条件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是战胜资产阶级的基本条件之一。”中华民国成立伊始,政党纷立。孙中山为此多次呼吁政党应有自己的党纲,注重党德培养,“倘使丧失党德,则国家前途无限危险”。毛泽东同志提出了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党的道德建设思想,邓小平同志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大事,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加强党的建设。
(一)政党道德的存在意义
所谓政党道德是指政党及其成员在政治活动中体现出来的道德心理、道德理想和道德要求。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政治的核心。法治社会凸显政治道德,政治道德秩序的建立尤其是政党道德建设是事关整个社会伦理秩序的关键。
首先,政党道德关系国利民福。政党活动以执政为目标,政党一旦掌握国家权力,政党的政策就会成为政府的政策。政党道德会直接影响政党的政策导向,决定政策的利益出发点。政党有德,其制定的政策自然以公共利益为依归;政党无德,一旦执政自然以权谋私,为自己的利益服务。孙中山先生强调,政党如具党德,并使“全国人民人人具有此种道德,具有此种思想,则中华民国之政治可以立见发达,中华民国之基础可以日益巩固”。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充分说明,政党讲道德,国势则强,人民生活就幸福。中国共产党能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胜利,重要的原因在于重视党德建设,得到了人心。政党道德有助于政党实现自己政治抱负,并敢于承揽相应的政治责任,根据人民意愿实事求是地推动民生建设,为人民谋福利。
其次,政党道德关系政党存亡。从政党发展的历史来看,党德堕落是政党消亡的根源。梁启超先生考察各国政党后,指出:历观外国政党势力之消长,而深窥其微,则号令之整否实为之原。若一党既结合于公共之目的,有奋斗之精神,而复济之以公正之手段,则一时党势虽小,终必大得国民之同情,而发达扩张其党势。今之政党员者但使一党主张之无误,以公正之手段求国民之同情,自必能发达其党势。孙中山强调:“政党之发展,不在争一时势力之强弱以为进退,全视乎党人智能道德之高下,以定结果之胜负。”一个政党如果失去理想,道德败坏,则离消亡不远了。人民群众首先是根据一个政党的道德状况来决定是否接受和拥护这个政党,如果一个政党对自己约束不严、信用缺失,即使这个政党的党纲对人民群众很有吸引力,也会失去人民群众的支持。
最后,政党道德关系风俗改良。政党之成员一般皆为社会之精英,对社会影响力很大,政党道德自然为影响社会风俗之关键。政党活动是当今世界政治之常态,政党作为最重要的政治组织,本身也担负着引领社会道德风尚的责任。孙中山先生认为政党是培育国民革命意识,坚定崇高社会信仰的必要手段,指出:“政党自身之道德尤当首先注重,以坚社会之信仰心。”在当代中国,党员作为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作为全社会的先进分子,党员应以先觉觉后觉,以先知教后知。如果政党纲纪松弛,党员道德败坏,人民群众不以党员为荣,而以党员为耻,则有可能导致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的下滑。
(二)政党道德的核心理念
政党道德的核心理念反映了一个政党的性质。一个政党立党为了什么?执政又是为了什么?对此问题的不同回答决定着这个政党的性质。如果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立党执政,那么这个政党道德的核心理念自然就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如果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立党执政,那么这个政党道德的核心理念自然就是“立党为私,执政为己”。在中国的历史上,为一己私利而活动的政党很多。民国初年,政党林立,一些政党罔顾人民疾苦,李大钊痛斥道:“今之以言论号召于天下者多挟其党见之私。他们具同党神圣、异党盗贼之眼光,挟顺我者生、逆我者死之气焰,以观人论事,而于民生疾苦、国势阽危之实状,未尝有所经心寓目,其私心党见之足以祸国。”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一些政党,往往打着民主的口号,实质都是代表一些特定阶级利益的集团。一些民主不成熟的国家,经常曝光一些政党丑闻,政党乱政现象也较为常见。
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政党道德的核心理念是“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为人民服务”在政党道德领域的具体体现。在当代中国,政党道德应为国家造幸福、为人民谋福利。“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毛泽东同志说过,立党为公还是立党为私,这是无产阶级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分水岭。“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邓小平同志指出:“全党要始终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江泽民同志强调:“全党同志的一切工作都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都是为了实现好、发展好和维护好人民的利益。”党要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一切工作都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始终为人民谋利益,办实事、办好事,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服务。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归根结底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立党为公”是指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外,没有任何的私利可言。其核心是“公”字,“公”是国家和民族的公共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立党为公,就是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都要反映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体现国家和民族的共同利益、全体人民的共同理想。“执政为民”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权是人民的政权,权力是人民赋予的,中国共产党会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其核心是“民”字,在当代中国,“民”就是最广大人民,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中国共产党来自于人民,植根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执政为民,就是党的理论路线和方针政策以及全部工作,必须以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归宿点,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立党为公和执政为民,相互联系,相互促进,是统一的整体。立党为公是执政为民的前提条件,执政为民是立党为公的本质要求。
(三)政党道德的基本要求
不同的社会和时代对政党会提出不同的道德要求。政党道德的基本要求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政党本身的基本道德要求,二是政党对其党员的基本道德要求。这两个方面相互影响,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对政党和党员的要求是相一致的,“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原则的无产阶级政党,必然对其成员具有道德要求,这是其所要实现的理想的性质决定的。同样,党的组织建设又为党员理想的坚定性提供了相应的保障”。对政党本身的道德要求与社会民众对政党的期待密切相关,是社会发展在道德领域对政党的基本规制。党派不同,对党员的基本道德要求也不同,但一般而言,党员的道德要求肯定要高于社会对普遍公民的道德要求。
在当代中国社会,中国共产党的道德要求也有一个发展变化的过程。党成立之时直至执政,是以革命党的身份出现,政党道德主要体现为革命道德。改革开放后,政党道德从革命道德走向经济伦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伦理转型。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后,政党道德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紧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核心理念,以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目标,不断深化着其基本要求。这种道德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遵守宪法,依法治国。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政党活动的边界。宪法也是人民自由与平等权利的根本保障,是体现全国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成为历史新时期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基本原则、重大方针、重要政策在国家法制上的最高体现。各政党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政党,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遵守宪法,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总结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经验,深刻吸取十年“文化大革命”的沉痛教训,借鉴世界社会主义成败得失,依法治国是基本的治国方略。违宪将动摇党执政的根本,影响党执政的合法性。遵守宪法,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道德要求。
民主集中,文明执政。政党活动除了守法,还必须文明有序。中国古代社会朋党之争,是一种你死我活的残酷政治斗争。到了近代,政治家对于文明有序进行政党活动十分重视。孙中山曾提到“党争有一定之常轨,苟能严守文明,不为无规则之争,便是党德”。政党活动做到文明有序,一方面要反对党内专制独裁搞“一言堂”,因为政党专制必然会导致国无宁日;另一方面要反对无组织无纪律,因为党无组织原则必然导致一盘散沙,失去凝聚力和战斗力。中国共产党在政治活动中,坚持民主集中制,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的各级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的委员会民主讨论,做出决定。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同时维护一切代表党和人民利益的领导人的威信。在政党活动中,坚持贯彻好民主集中制,防止党内拉帮结派、结党营私、争权夺利、尔虞我诈,做到文明执政,是我国执政党的内在道德要求。
科学发展,和谐共享。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负有促进社会发展、实现和谐共享、提升民众幸福的道德责任。发展是世界性主题,人们对于社会应如何发展的认识也是一个不断深化的过程。中国在发展的过程中,既有经验也有教训,当今环境污染问题就是极其重要的教训。作为执政党,关键是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符合世界发展之潮流,也即做到科学发展。孙中山先生曾指出:“政党所持之党纲,当应时势之需要,以合乎世界之公理。”科学发展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发展的目的是为了让全体人民过上更好的生活,应让全体人民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改革的利益不能被少数人占有。只有建立合理的利益关系,尊重和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才能真正实现社会和谐。防止利益关系失衡,打破既得利益团体的藩篱,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深化发展,推进改革,实现和谐共享是增进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的迫切要求。
忠诚于民,忠诚于党。“政党之要义,在为国家造幸福、人民谋乐利”。忠诚是当代中国政党道德核心理念的直接体现。在当代中国,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政党忠诚道德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党忠诚于人民,二是党员忠诚于党。中国共产党是领导者,也是服务者,人民群众永远是党的服务对象。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方针和政策将难以实现。人民利益就是党的利益,党的方针和政策不能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更不能追求自己的私利。党忠诚于民,要求党贯彻好群众路线,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做到尊重群众、服务群众和发展群众。党员忠诚于党,是对党员的组织要求,也是一种政治道德。党员有相应的权利,但也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党员背叛党,违反党的章程,践踏党的纪律,是极不道德的行为。只有党员忠诚于党,党组织才会有凝聚力、号召力和执行力,政党的发展才能欣欣向荣。从道德角度看,党员忠诚于党与党忠诚于人民二者之间具有内在的逻辑关系,党忠诚于人民,党才具备要求党员忠诚于党的道德合法性;党员忠诚于党,党才具备忠诚于人民的行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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