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不”是你的权利,没什么不好意思
英国作家毛姆的小说《啼笑皆非》中讲过这么一个故事:
一个不起眼的小人物,平时总是被人忽略,没有谁关注他,也没什么人跟他交往,以往的朋友跟他的关系也日渐生疏。突然有一天,这个小人物出名了,大街小巷无人不知他的名字。为此,上门道贺的人络绎不绝,认识的或不认识的人,全都自称是他的朋友。
这时,一位过去的老友也前来道喜,到底要不要见他呢?他心里很矛盾:这么长时间没联系了,见面也不知道说什么,强颜欢笑不过是浪费彼此的时间;可人家也是一番善意,专程来拜访,若是避而不见,未免显得太小气。在万般纠结之下,他还是决定见见这位昔日老友。
简短的交谈过后,这位老友向他发出邀请,请他到家里吃饭。本来这次见面就已经让他很为难了,想到马上还要再次见面,并在对方家里用餐,他更是抵触。可看对方如此热情,他难以拒绝,最后只好假装开心地接受了。在朋友家里吃饭时,为了避免饭桌上尴尬冷场,他刻意制造话题,可气氛还是很沉闷,那顿饭吃得无比煎熬。
两次见面让小人物深感痛苦,可他碍于礼节,之后又回请了朋友吃饭。可是,该带朋友去哪儿吃饭呢?他心想,自己现在怎么说也是一个名人,做事得有面儿,总得找个妥当的去处,既不失自己的身份,又能让朋友开心。如果去太高档的地方,怕朋友会多想,认为自己在显摆;去普通的饭店,又怕朋友觉得自己小气,怠慢了朋友。为了这件事,他反复琢磨,越想越烦……
故事经过艺术加工,略显夸张,但却源于现实生活。从一开始,小人物就应该直截了当地拒绝,跟对方说清楚,这样的话,就不会有后续的一系列麻烦事儿。可是,碍于“面子”和“不好意思”的心理,他还是违背自己的意愿,接受了朋友的拜访,并到对方家中吃饭,最后弄得双方都很尴尬,自己也疲惫不堪。
许多人在面对那些不想接受的请求时,都会犯同样的毛病,不好意思开口拒绝,似乎只要说了“不”,就等于伤害了对方,还会心生愧疚。其实,大可不必如此。许多时候,这种认知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别人在开口请求的那一刻,早就做好了被接受和被拒绝的双重思想准备,就算你拒绝了他,对方早有这个心理准备,不会如你想象的那么难以接受。
我们的时间和精力都是有限的,在同一时间只能作出一个选择,这就意味着,我们必然得放弃和拒绝一些东西。如果不懂拒绝,所有违心的、不喜欢的东西都全盘接受,就等于在给自己加压和施虐。你认为无条件地接受是一种仁慈,会换来他人的感恩戴德,但残酷的真相却是,就算你做到尽善尽美,也不可能让每个人都对你感到满意。更何况,在力所不能及的情况下答应别人的请求,结果必然好不到哪儿去,最后落得的下场,往往就是费力不讨好。
拒绝不喜欢、不合理的请求,是你的权利,也是你尊重自己的选择。我们都不是圣人,也不是超人,做任何事都不可能维护所有人的利益、照顾所有人的感受,在这个时候,顺应自己的心声,尊重自己内心的情感,坚持自己的立场,对不想要、不需要的人和事说“不”,才能保持从容的生活状态,而不至于被违心应承下来的负担压得透不过气。
很多时候,我们无法阻止事情的发生,但我们有选择拒绝痛苦的权利。拒绝的意义有很多,不要把目光聚焦在“驳人面子”这一点上,它也是你坚守信念、捍卫尊严的利器,更是主动追求理想生活的选择。任何时候,切记不要轻易放弃这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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