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升家庭与学校合作的层次?
目前我国家校合作总体而言层次较低,要提升合作水平,必须从以下两个方面下功夫。
第一,家长要提高参与的层次。家长是学校宝贵的教育资源,不同职业或者不同文化背景的家长,可以给学校带来丰富的教育内容,并能为学校的教育和管理提供多种支持和服务。然而长期以来,学校并未很好地利用这一教育资源,学校的家长工作最多只局限于联系沟通,家长只是学校教育的旁观者和辅助者,这种状况显然不利于学校依靠家长提高教育效益的实践。家校合作效能的产生,需要双方面对面地互动,产生合作的新方式,这种新的方式由于需要双方的互动,就必然提高家长的参与层次,从被动走向主动。一是目前在国外比较多见的“家校研讨会”等方式在我国传统的家校联系中几乎没有,而在美国许多学校的校历中几乎月月都有活动,家长不仅作为学校活动的支持者,而且成了自愿参与者、学校教育的决策者,我们完全可以加以借鉴。二是现有家庭联系的形式不能使家长真正地参与到学校的教育中,特别是学校管理中。应创设新的家校合作方式,以便于家长更经常、更便捷地参与学校管理,如可以引进国外的“家长—教师协会”和“家长咨询委员会”等家校合作方式以适应合作伙伴关系的需要,凸显家长参与学校管理的功能。
第二,学校要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学校进行的家长教育有利于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沟通和了解,只有统一的认识,才有统一的行动。由于家庭教育是非制度化的、非正规的教育,没有行政管理体系、组织保证,究竟对子女进行什么教育、怎样进行教育,这取决于家长,而家长的文化素养、教育能力参差不齐,教育效果相差很大,这就需要由学校出面对家长进行教育。有人说家长教育不应当由学校来承担,这是学校教育机构功能泛化的表现,超出了它本身的工作范围,负担了不能担负的工作。诚然,家长教育工作的确不应由学校负责,应当由社会来协调。但在目前我国还没有建立起指导系统的情况下,由学校进行家长教育也不失为一种可行权宜之计。学校进行家长教育有两个目的:一是统一认识,通过向家长介绍学校的任务、内容和要求及学生在学校的表现,要求家长在对孩子的教育上与学校同步、一致,也就是在教育目标、内容上形成一致的认识。家庭教育进行的状态和水平,就包括了它与学校教育目标是否一致、导向是否正确,体现在家庭与学校通过不同的教育形式是否能相互补充、协调配合,这对于孩子能否向着所期望的方向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是提高家长的教育素质,向家长介绍和交流有关家庭教育的知识经验和方法,提高家长素质和家庭教育的质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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