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该怎么办?
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一般有这么几种情况:一是学校巧立名目,违规收费。现在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全免,即使农村的孩子在城里借读,在民办学校求学,按照政策规定也是免费的。但是有的学校仍然会以各种理由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民办学校求学的也享受不到应有的补贴;二是义务教育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任何一所学校没有理由拒绝所在学区学生的上学要求,如果学校拒绝招收孩子,尤其是残疾孩子,就侵犯了孩子的受教育权;三是孩子在上学期间,由于学校安全管理疏漏及安全设施问题,发生了人身伤害;四是孩子正常的升学权利被剥夺、被侵占,在高考、中考中,一些有权有势的家庭冒用他人姓名,盗用他人身份信息让自己的孩子顶替上学,侵害了被冒用学生的权益。
当孩子的合法权益遭到侵害时,第一,不要采取息事宁人、忍气吞声的态度,这会使孩子的合法权益受到进一步的侵害。对于学校拒绝孩子入学的,家长应该有理有据地争取孩子的权益。第二,不能扰乱秩序,寻衅滋事。近几年来,当孩子遭受人身伤害事故时,一些家长采取过激的方式来处理,包括在学校门口围聚,阻止师生进出,拉出横幅,大造舆论,给学校施压,扰乱学校的正常秩序。这种过激的方式,往往会造成行为失控,甚至会违法犯罪。本来是受害者,转眼又变成了侵害他人权益的人。这是由于家长法律意识淡薄所致。所以,当孩子权益受到侵犯时,家长不要以非法对待非法,可以寻求法律帮助,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孩子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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