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孩的啼哭
一个婴孩,自呱呱坠地起,他(她)便有了一种权利——“啼哭”。不管这个稚嫩、响亮的哭声有没有搅扰到他人的安宁,世人都认为这是他(她)的权利,不可剥夺。以至于当一个婴孩一出生不会哭的时候,医生或是接生人要用手拍打他(她)的脚底板,迫使他们发出声音。因为我们都害怕,刚刚来到这个世界的同类不会“啼哭”。也因为如果那样,将预示着他们可能带着某种疾病或是容易夭折。
剪断脐带后,他(她)真正与母体脱离了,“自由了,独立了”。只是因为还不会语言,便只能哭,有时是饿了,有时是想要睡觉了,或是生病了,不舒服了……不管如何,婴孩的爸爸妈妈都会尽力去满足。在爸爸妈妈的眼里,婴孩的每一个声音,都说明他(她)在传递某些信息,他(她)的所有诉求都是合理的。母亲的乳汁、有趣的彩色气球,总之能让他(她)平静、兴奋、大笑的所有东西,爸爸妈妈都想毫无保留地给他(她)。
如果一个婴孩不会哭,那他(她)的父母一定非常伤心难过。没有啼哭的“权利”,意味着婴孩没有办法表达他(她)的诉求,大人们也会因此而痛苦,没有“权利”的人生又有谁不痛苦呢?这里的“权利”就是饿了、痛了,我要哭;开心了,我要笑。
婴孩啼哭的“权利”是没有边界的。他们的要求太过简单,不会搅扰成人世界的幸福和安宁,更不会伤害到谁,反倒会让看到他们的人感到开心和愉悦,忘记烦恼忧愁。
婴孩要啼哭,啼哭是婴孩特有的“权利”,有人会反对吗?除了摩西时代古埃及法老王之类的极少数人,不会再有人反对。几乎所有的人类,都同意婴孩可以尽情地哭,那么这便是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个人毫无争议的一份最原始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意愿去做的自由。
《利维坦》当中描述的一种状态——每个人对每个人的战争,在婴孩世界中是不可能会出现的。并且婴孩身上的权利也没有边界,几乎他们所有的诉求都应得到满足,因为他们丝毫没有破坏这个世界的力量和可能性。“毫无保留”地满足婴孩的动机和理由很简单,是因为生命,人类的生命,每个人都有活着的权利和自由。而婴孩时期的生命是需要他人悉心照料的,那时的他们只有哭闹索取才能够在这个世界上存活下来。为了维系生命,这些都是他们应有的权利——没有边界的权利。
如果给婴孩的权利设置边界,可不可以呢?他们饿了,要哭,为了不吵醒身边的人们,可以捂上他们的小嘴巴吗?他们的排泄物弄脏了干净的床单,可以因此不让他们睡在大人的床上吗?正常的人们,都会有否定的回答——不行,他们还是小孩,这是他们“最基本的权利”。所以,无论如何,为了生命的延续,襁褓之中婴孩身上的权利是不应有边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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