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权利是什么
在人的权利当中,政治权利是很特别的,它不是一种原始权利,只在特定的情形下才会出现。这里的特定情形是指当人类选择群体聚集生活,且形成一定的社会契约之时。无论是君主社会的君臣契约,还是法治民主社会的公民契约,当契约发挥作用的时候,政治权利便出现了。
这种权利实质上是一种人类群体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自由。由谁来统治领导人类社会,领导者如何产生,人类群体内部秩序如何维系,社会规则怎样制定等都是政治权利的内容。人类群体必须通过这样的方式才能在与大自然的搏斗中生生不息,才能维持人类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基本社会秩序。政治权利,虽然包括了很多与社会管理相关的内容,但就其外部形式来看,主要表现为社会成员的言论自由和参与决策的自由,也就是对社会管理相关议题和事项提出意见、批评和建议,以及对相关议题事项进行表决的自由。政治权利并不需要社会成员每时每刻地行使,这种权利只在需要之时才使用。领导人更迭之时,社会规则制定之时,管理者征求社会意见之时,都需要社会成员通过行使政治权利去满足处理社会公共事务的需求,具体表现为言论、建议、批评、表决等有助于解决社会公共事务的所有可能的方式。
但这种权利会随着社会契约的不同而出现很大的差异。比如在君主专制社会之中,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与民主法治社会之中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相比,是要被限制和缩小很多的。因为以绝对服从为特征的君主专制,不容许臣民有过多的自由和选择。换句话说,这种社会体系之下,人类的权利——可以按照自己意愿去做的自由受到了极大的约束,政治权利更是少之又少。相反,在权利意识普遍觉醒、人的权利要求高度膨胀的民主法治社会,社会成员的政治权利则呈现出不断扩张的趋势。人们要投票决定自己认为能够胜任的领导人,要通过投票确定他们认为合理的社会管理规则和基本原则。人们会对不负责任的领导人和官员提出质疑和弹劾,要求官员对与其有关的社会危害后果承担责任。
因此从总体上而言,政治权利可以被视为当出现共同生产生活的人类群体,且形成群体内部的社会契约之时,每一个社会成员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自由)。公民政治权利的重要内容,主要表现在社会成员对社会公共事务有提出意见、建议以及参与决策的自由。
上一篇:必要却“狰狞”的政治权力
下一篇:无处不在的社会契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