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操《明罚令》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更新于:2022-03-29 11:56:41

明罚令

建安十一年

【题解】

为了移风易俗,曹操发布了这道禁令。

【原文】

闻太原、上党、西河、雁门,冬至后百五日皆绝火寒食,云为介子推①。子胥沉江②,吴人未有绝水之事,至于子推独为寒食③,岂不偏乎?且北方冱寒之地④,老少羸弱⑤,将有不堪之患⑥。令到,人不得寒食。若犯者,家长半岁刑,主吏百日刑,令长夺一月俸。(《艺文类聚》四、《太平御览》二十八、又三十、又八百六十九)

【注释】

①介子推:春秋晋国人,曾跟随晋文公流亡国外。晋文公回国之后,封赏从属,他没有得到封赏。因此,他带着自己的母亲隐居于绵山上,到死都没有出山。

②子胥沉江:伍子胥,初秋时期的吴国大夫。伍子胥曾经辅佐吴王阖闾攻破楚国。阖闾死后,夫差继承王位,后来因为劝说吴王拒绝越国的求和、停止征讨齐国,被夫差赐死,并将他的尸体沉入江中。

③子推独为寒食:单单为介子推吃冷食。

④冱(hù)寒:严寒冻闭之象。

⑤羸(léi)弱:瘦弱。

⑥不堪之患:无法承受的忧虑。

【精要简介】

建安十一年(公元206年)正月,曹操西征高干,三月占领了并州。

当时,并州的太原、西河、上党、雁门四郡流行着一种旧俗:冬至后一百零五天的寒食节前后三天,都不允许生火,要吃冷食。曹操为了改变这一旧俗,便颁布了这道命令。令中言,此地区多为严寒之地,老少瘦弱,如若吃冷食,将会带来无法承受的忧患,所以下令众人不得吃冷食,有犯规的,家长和地方长官都要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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