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大学选课制度之商榷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更新于:2020-10-26 12:00:46

台湾大学选课制度之商榷

在台北市的这个大学随台湾光复而剧变,前身在日本时代的台北帝国大学,是一个形态,现在另是一个形态,或者说现在尚不成一个形态,应该待将来的努力。台北帝大,有它的长处,也有它的短处,现在,当年的长处未必有,而当年的短处,现在未必没有。我们国家接收了这个大学,已经三年半,却并未曾把它建设成一个合乎理想的学术机构,这是要等待将来全校同人及社会上赞助的人士共同努力的。

大学的任务,本来是三项:一是教育的,二是学术研究的,三是事业建设的,三者有不可分性。但我现在这一篇文,仍以第一项任务为限,因为必须把这一个观念弄清楚,才可以谈到此外二项。

欲谈这个问题,一方面不能不谈到中国的大学近五十年之历史的演进,一方面不能不谈到本校过去之历史。中国的大学,创设在清朝末季,当时管学大臣所“奏定”的《学堂章程》,有“分科大学”一项,这里面包括经、法、文、理、医、工、农、商等科,这个制度可以说大体是抄自日本的,而日本的制度,又大体是抄欧洲大陆的,尤其是普鲁士。北京大学,就是照这个章程办的一个大学,也是当时仅有的一个国立大学,不过当时客观的条件,并不具备,所以办得不伦不类,这是清朝光绪末年的话。

到民国初年,美国影响来了,自南而北,即自所谓江苏省教育会发动,教育制度从大学到小学,一齐受这影响,因而生了很大的变化。不过,原来的轮廓并未改变,只是德日的躯壳之内加上了一个美国的肉体,所以中国大学不能不说是中国的产物,非常特别,不过这个特别性实在是一团乱糟糟而已。现成举例,证明中国大学是欧洲大陆派与美国派混合之一说。

一、全国大学,用一种章程。而章程定得非常细,这完全是欧洲大陆派,绝对不是美国派,其结果坏的大学不一定为这个办法提高标准,而好的大学受它许多无谓的限制。

二、功课以学分计算,又有所谓年级,一年到头考试,这完全是美国派,法国人、德国人一定要笑话的。

三、功课标准相当高,而又办不到。结果“眼高手低”,学的功课似懂不懂,教的先生亦常常如此。

四、学美国人,弄些五花八门的戏法,弄些五花八门的功课,弄得不知所云。又在大学添许多中学的课程,这非特未能以补救中国中学教育之坏,反而增加紊乱。大学的毕业标准,仍旧似乎提得很高,结果是“办不到”。

所以大学制度应该怎么样,有根本考虑之必要。不过,这不是一个大学所能办的。我们只能承认现在所行的大学教育制度,在这个制度范围内想一个最好的办法,而且我相信在这个范围内也可以找出一个较好的办法来。

论到台湾大学的历史,最先要认清当年日本的讲座是什么,当年的台北帝大,与其说是一个大学,毋宁说是几十个讲座的联合体。我到台湾大学前两三个月,不甚了解,因为我在与一个有日本历史的大学接触以前,我心中的想象,日本大学的制度,大体是抄自德国的,到此地一看,却不尽然。拿几个日本帝大的概要一看,更觉其不然,同几位日本教授谈谈,方才了解。我对于这件事,现在还不能自信地说,因为我的接触尚少,但是下列两个意思,似乎可以说出来。

一、日本制之讲座。

至少台北帝大的讲座,是等于一个德国大学的正教授(Ordinarius),加上他所属的一个研究室(Institut,Siminar),不过似乎做得太过火了。德国正教授有的并不附带研究室,有的一个研究室有不止一位的正教授,而且全校或全院的总图书馆在他们是很了不起的。因为至少一院是一个有机体,不是部落的集合。若看台湾大学的总图书馆,可就太不像样了。我们常常有几部相同的科学期刊,分存各研究室,这样子“阔气”,在美国也做不到;这样的“独立”,在德国也没有这个事。这样子的结果,我们才没有一个大的化学馆,一个大的物理馆,一个像样子的总图书馆,等等,仿佛当时的讲座是“老死不相往来”的。这已经太过火了,偏偏光复以后我们又没有照着一个理想改变。所谓讲座,名实俱亡。名亡者,因学校现在已无此名;实亡者,教授之人选,同日本时代的标准不同。这一项关系最重要,因为讲座制度之所以能有成就,在乎担任讲座者之能力如何。如果担任讲座者不是这一行的权威,或近于权威的人,而把讲座的制度交给他,这在学术上是不易有重要贡献的,在教育的目的上是无多意义的。假如今天有人在台湾大学慨叹讲座制度之崩溃,这个责任不在我,而在光复以后何以不维持讲座人选之标准。假如光复以后,台湾大学只缩小不扩张,现在这个大学要好得多,也好办得多,可惜是质量的一退一进,事增于前,力减于旧。

二、接办了这一个大学,似乎没有一个固定的理想。

三年半的光阴,似乎是随波逐流,过一天算一天,不过还有几个很好的习惯,至今保存着,例如教员之经常在研究室或实验室,教员一般的心中总想到研究之重要,不像国内的三等大学,根本不想到研究是怎么一回事。

中国大学之历史的演进既然如此,台湾大学的历史的背景又如此,我们认清了,方可以讨论台湾大学的教育制度的方案,不过还有几件事也要同时认清婪,分说如下:

一、中国现在中学程度之太坏。这个情形是现在办大学的最大困难,也是从大学当局看来无法克服的困难。房子不能建设在沙滩上,好的大学不能建设在现在的中学之上,这是极明显的道理。当然,我们有一个法子,我们可以把学生的人数减之又减,选择精之又精。但这样办法,绝不是现在社会所能容许的,也是逆着潮流走的,教育家也不能如此忍心。大学取学生当然要有一个标准,这个标准不能不顾到中学的情形,这个标准不能太滥,同时也不能太主观,就是说,根本不看中学是什么样子。如此说来,真太悲观了。然而不然,因为中学虽坏,中学的学生的天资,并不算坏,只要天资中等,程度差得不太厉害,到大学里头,未必没有挽救的办法,若是又笨又不念书,那当然没有办法了。奉劝“生儿愚且鲁”的诸公,还是另想一个法子,为他这个子弟找一条出路,也许可以“无灾无难到公卿”吧!

二、大学的制度,从法令的方面说,这两年来颇有进步。这本是很多人吵闹了十多年的结果,我也是其中吵闹之一人。前任教育部长朱家骅先生,对于此点,颇有贡献,因为他的大学教育理想就是欧洲大陆式的,几年的极端美国化(这专学美国制度的弱点,不学他的好处),颇有所纠正。例如现在的《大学法》,比以前的《大学法》很有些进步之处(也有退步之处),而新的大学规程又没有依据《大学法》颁布出来,旧的大学规程既然与《大学法》抵触,其效力自然在若有若无之间。大学科目表又经改定,必修的钟点比从前少了,排课的弹性比从前大了,这都给用理想办大学者一个方便。

三、把中国大学办坏,应该负责任的人,虽不属一类,但所谓教育专家所负的责任并不在少。外国所谓教育学家,是指小学的教育、中学的教育而言。大学是学术机关,它的教育的作用,是从学术的立点出发,不是掉转过来。它的学术的作用是从教育的立点出发,换句话说,大学是以学术为中心,而用这中心发挥教育的力量,不是以教育为中心,而从这中心发挥学术的力量。我们那些所谓教育专家,在外国学上些教育学或教授法,回来照样办大学,这是大学之小学化,请看美国的教师学院(Teachers College),不都是些中学、小学教员在那里“进修”吗?这与大学教育有什么相干?尤其与大学的教育理想有什么相关?读者看到我说这些话一定要怀疑问我,你不是正要谈台大的教育制度吗?怎么又这样地把教育看做第二义呢?我答:我不是把教育看做第二义,教育当然是人生第一义,但是大学的教育,是从学术的立点出发的,所以大学的教育,与中学的教育不同,并与职业教育不同,而且与专科学校的教育不同,而且应该与号称大学或独立学院的教育而以职业为目的者不同。

四、人才之缺乏,是好的大学这些年来深切体验的事实,偏偏这十几年来的教育当局,直想扩张,根本不顾及中国有多少师资,弄得大学教育冲得极淡。大学教育的师资,原来很不容易养成,他要有学术上的造诣,有教育的兴趣,孔子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这真是大学教授的一个理想标准。这两种条件都有了,若是一连做上多少年的事,亦每每有妨害,当然这是不可以一概而论的。今年请教员,我真感觉到辛苦,许多要请的,我想尽方法,请不了来,大约文、法两学院还容易办,理、工、农非常困难,这当然由于目前的时局,更由于交通的阻滞,然而事实确实如此,所以我们尽管要凭理想办大学,在最近两年中恐怕我们台湾大学大体上还不能脱难了教书机关(Teaching Institution)的地位。一方面我们不忘了我们的立点,就是学术的立点,同时也不可以忽略了目前的能力,就是说教书的地位。

综合以上所说:……(一)以现在的大学法令为根基,在其中间选择一个最好的花样。(二)大学的教育是学术的教育。(三)大学教育要兼办中学的补习教育。(四)尽量找先生,然而也只能在找到的先生上想出一个好的布置。

根据以上的考虑,我提出下列的一个具体方案来:

一、台大的六个学院,在教育的方法上,各就其性质,分别办理。

理由:所谓教与学的自由(Lehr und Lernfreiheit),这是欧洲大学的传统,但文、法学院可以充分实行,理、农两学院次之,工学院又次之,医学院最不容易。举例来说,文学院国文系,先读杜甫后读苏东坡,或先读苏东坡后读杜甫;英文系先读莎士比亚后读近代戏曲,或先读近代戏曲后读莎士比亚;哲学系先读柏拉图后读康德,或先读康德后读柏拉图;史学系先读近代史后读古史,或先读古史后读近代史;法学院经济系先读经济理论后读经济专题,或先读经济专题后读经济理论,有何不可?甚而至于一个显然是浅近的科目,如哲学概论,假如教这一课的先生在那里发挥他“一家之言”,则留至第四年,又有何不可?(德国大学的“概论课”Einleitungen常常是一个先生发挥他自己的心得。)学术性的大学,是应该如此的。

在理学院的情形便有些两样,假如未读定性分析者不能读定量分析,未读微积分者不能读理论物理等等,但仍旧有很多的选课自由,例如光学、热学、电磁学,哪个在前,哪个在后,有什么关系?

在工学院则情形大不同了,常常后一科目必须前一科目修完,读之方有益,这正是德国大学始终不把工科放进去而使其成为独立的工科大学理由之一(不过,近三十年来,德国的工科大学与大学之一般标准,并无分别,这可以叫做工科大学之大学化,我们近来却把理学院做到一个大学教育之专科学校化)。

至于医学院,因为近代医学发达之迅速,弄得必修科目太多了,而每门的分量又太重了,必修科习完已经不容易,选课的自由,是无从谈的。根据这些理由,所以六个学院对于课程的安排上,不能用一个原则办。

二、五个学院在第一、第二年级中,把大学必修科目表中所列合于这两年级的必修科目列入,务求其每一科必须为基础训练之所必需,务求其每一科必充分发挥其教学之效用(换言之,如所定之学分不够,增加其学分)。务求其在此两年中能把学生所受之中学教育的缺点补上(例如国文、英文、数学、物理、化学、通史等,部定的学分似乎不够,可以增加)。但是,补这个缺点,并不是用高中的教材,仍旧是用大学的教材,请学校中最有经验之教授,得之于心而应之于手,用深入浅出的方法,为学生打根基,这个办法,颇像英国大学之Intermediate year。在这个阶段,并没有选课的自由,必须有严整的训练,平日成绩,学期考试,一齐认真地办。所有部定必修科目表中属于这两年,然与基础训练无涉,只是学美国的杂耍戏的(例如文学院生之必须学自然科学一种,理学院生之必须学社会科学一种),酌量放到三四年级补习,不必在学生正打根基的时候给他打岔。在这个阶段,没有选课的自由。

理由:德国的大学之所以那样办,靠他的中学高班办得严整;日本的大学之所以那样办,靠他的高等学校。我们大学的第一年课,几乎全在日本的高等学校,二年级也有一部分。我们没有那样的中学做底子,只好在大学里设法补救。当然,学生的年龄,已经是大学的年龄,所以大学的教法,应该与高中的教法不同,尽管科目一样的名称。这个办法,可以说是大学与中学之混合,不过这个混合,不是混杂,是以中学的训练为训练,大学的学术为学术。

院中各系第一年级未必应该一个样。即如农学院之农业化学系,似乎第一年应该与理学院化学系无大分别,农业经济系似乎应该另是一套办法,农业工程系似乎第一年应该与工学院差不多,植物病虫害系似乎第一年应该与动物系或植物系无大分别,畜牧系似乎第一年应该与动物系无大分别。农学院之性质似为多元的,第一年未必应该一致。

三、文、法两学院三四年级充分采用选课制度,这个办法如下:

(一)部定必修科目中之必修科,在一二年级未习完者,均列入此两年级。

(二)部定本系必修科学分之最小限度,自当采用,但并不分别学年学期,将必修课之年级打通,在此等必修科目之外,一凭学生自由选择,如得系主任同意可以选到别系、别院去。科目尽量使其依学期为单位。

(三)每学期之选课,有最小限度,否则四年毕不了业;亦有最大限度,否则三个学期用两个学期来学,一定学得荒唐,这是要规定的。至于要读什么,只要不违部章之总数,倒不必限制。

(四)每一学生,在每一学期或学年中,学习的课目不可多,而每一课目的分量要重,要充实,断不可轻描淡写,便成一课。

(五)繁多的考试,在此阶段可以减少,但学期考试,决不能减。

理由:这样的办法,乃是真正的大学办法。现在的办法,实在是不像中学、不像大学的办法。学生在受基础训练时,他没有选课的自由,这个地方如果有选择,是在选择教师上,这是系主任的责任。至于基础训练以外的科目,可以听凭学生选,因为如果总是勉强他听他不要听的课,是得不到太多好处的。有人问:这样办法,一定有好多先生没人选他的课,怎么办?我答:没有人选课,并不证明这个先生不行,他还可以研究,要是若果既无人选课,又不能研究,那才真正不行。又问:这样办法必有不行的教员,用宽记分数的办法招揽学生来听他的课。我想,这是不会的,如其有之,倒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四、既行选课制,将来恐怕要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总考的办法。这样的总考,万不可太难,亦不可虚应故事。

五、理、农两学院在三四年级不能如文、法两学院选课之自由,但亦可参酌这个选课的精神,变更现在的“中学排课法”。

六、工学院三四年级选课之自由更少,然而不是没有。又现在工学院选课钟点之多,似可加以改变,多吃了是消化不了的。

七、医学院因为必修的科目太多了,除去“中医史”一类的选课(这个课,医学院的人可不选,倒是史学系的不妨尝试)以外,恐怕每年级的功课都要排得固定的,医学院一二年级,今名医预科,在理学院,此与日本制度相合(日本之医预科在高等学校),亦与国内奸的医学院制度相合。

总而言之,大学必须有基础的训练,既以补救中学教育之缺点,又以建立大学教育之基础,然亦必须在可能范围内有选课择师之自由,否则不成其为大学。

这个办法,并与教育部现行法令无所冲突,实在是在教育部现在法令中变出的花样,所以实行这个办法,没有毕不了业的危险。大学也必须有大学的样子,包括精神与形式。这个精神,很多靠选课制度之发展。

这个方案有四个好处:(一)不悖法令;(二)补救中学缺点;(三)发挥大学精神;(四)促进学术空气。

敬以此意,贡献于同事诸先生及社会人士,幸有以教之。

(作于1949年8月15日,原载1949年8月15日《台湾大学校刊》第三十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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