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是自然的,而非人为
梁先生语录:
礼还是自然的,就是天理,不是人为。不过有人为的嫌疑。
谈到礼,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生活中处处都有礼貌的身影。中国素来被人称为“礼仪之邦”,古代君王以礼乐治天下,与人相处,强调“礼尚往来”等,无不是有礼貌、讲礼貌的表现。
事实上,自古至今,人从刚落地的那一刻起,便处于一系列的礼仪之道中。比如对父母长辈要尊敬,特别是在古代,“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人与人之间的身份都有严格的界限。今人因此将有明确的高低贵贱之分这一点,视之为糟粕,但是,不可否认的一点是,它是注重礼仪之道的表现。
而在今天,礼仪之道也无不深入我们的生活之中。例如,待人接物要有一定的礼仪之道,客人来访,要倒茶水;客人送礼,要回礼,等等。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些行为都是服务于人与人之间的交际。直白地说,就是服务于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由此看来,礼仪之道与法律、规定等相似,都是以条条框框给人以束缚,以求表面的和谐。也就是说,它根本就不问内容,只注重形式。比如说,有人在公交车上看到长者不让位,旁人以不讲礼貌,不尊老爱幼的理由对他加以批评。不管他究竟有没有尊敬老人的心,只看他有没有让座位的行动。依此,人们判断他是否是个有礼貌的人。
据此观点,礼貌是人为而得的。就好比是法律制度,还是人为制定的。人们制定它,再用它去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以求合理与和谐。果真如此,那岂不是人人都活于虚伪之中?这该从何说起?
例如,不论人性本善还是本恶,一个正常的世界总是既有好人也有坏人的。好人未必都是讲礼貌的人,坏人也未必都是粗鲁无礼之人。好人本没有讲礼貌的愿心,可是出于对礼仪之道的遵守,还是要做出讲礼貌的样子来。比如,对父母行孝时照搬书本,书上说给父母洗脚就是行孝,于是给父母洗脚;书上说给父母买衣服是尽孝,于是给父母买衣服……借固规俗套对父母行孝,而父母实所需,却不知;孝子之肺腑,却没有……这真的是尽孝吗?
关于这一点,梁先生发问道:“(若)礼是人为而非顺乎天理,岂不是用礼以改吾人之原样的生活么?”如果礼是人为的,那么就恰好论证了“人性本恶”的观点。因为人性本恶,所以,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为了不行恶,除法律外,要以礼来规范。但是,不论是回顾我们自身的生活经历,还是观看他人的生活经历,我们都能发现,在与人打交道的时候,行礼,讲礼,绝大多数时候,是出于自身内心的情与理。比如,我们之所以孝敬父母,更多的时候,并非出于义务与道德的要求,而是出于我们内心对父母的爱,外化为尊敬父母,知父母冷热。
在这一点上,梁先生说:“礼是自然的,就是天理,不是人为。不过有人为的嫌疑。其实,所谓礼者即是人情的自然要求,并不是人情外面假的形式。凡是寻常的礼都是如此。”
的确,礼是自然的,礼是真心实意的,而非人为。如果礼是人为的,那么,在与人打交道的过程中,因为偏重形式而虚假,试问,这与行骗有两样吗?因为出乎自然,源自内心深处的要求,而讲礼、行礼,若不这样,便觉得不合适。觉得不合适,就是里外不一致,行礼与否,是外在的形式,行则与内心的情理合一;不行,则有冲突。总之,礼乃发乎内心之自然。
人生于世,如果我们以发乎内心自然的礼待人,与人相处,便能赢得他人的好感。而这,对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是一个极大的帮助。因为发乎情,动乎心,所以真,因而美,继而和谐,这也正是梁先生写《礼乐的态度》所要表现的一个重要观点。
回到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来,若要做一个得体知礼的人,以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就应当知道,礼是自然的,而非人为。因此,不论是在与陌生人打交道的过程中,还是在与熟人乃至至亲的人相处的过程中,都应当做一个讲发乎内心之礼的人,坚决不做偏重形式而内心虚假的人。这样才能真正与人和谐相处,享受世间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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