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食荔枝》原文、注释、译文、赏析

来源:网络转载    作者:未知    更新于:2022-03-29 13:24:33

食荔枝

罗浮山下四时春,卢橘杨梅次第新。

日啖[1]荔枝三百[2]颗,不辞[3]长作岭南人。

【注释】

[1]啖:细细品味。

[2]三百:极言其多。

[3]不辞:不推辞。

【译文】

罗浮山下暖,四季都是春天。新春的卢橘熟了,杨梅熟了,荔枝熟了,由你依次尝个新鲜。细细品味荔枝果,一颗一颗又一颗……竟然吃了好多。问我可愿长作岭南人,呵呵,岂能推辞——实在是求之不得。

【解析】

这首小诗苏轼写于绍圣三年(1096)四月,是贬谪岭南后写的一首清淡、浅近又脍炙人口的传世之作。荔枝,南方珍果,味绝美,与龙眼齐名,是进贡朝廷的贡品。惠州与罗浮山紧邻,故有开头语。惠州地处北回归线上,方圆数百里,四季如春,盛产许多中外驰名的佳果,加上岭南民风淳朴,当地的官吏和百姓都没把他当罪人,正如他在《十月二日初到惠州》一诗中写的,“父老相携迎此翁”,真是山好水好人也好,还能吃上皇上享用的佳果,倦于漂泊的东坡确有就此“长作岭南人”的想法。他在惠州写给王巩的信中说:“……某既绝此弃绝世故,身心俱安。小儿亦超然物外。非此父不生此子,呵呵……明年筑室作惠州人矣。”“不辞长作岭南人”并非口头应酬语。后两句既是实写又不乏真情。短短的小诗,写了秀美的山水,鲜美的佳果,醇美的乡情,加上清美的诗风诗情,大约就是这首小诗千百年来脍炙人口的缘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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