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红楼梦》之美学价值:
悲剧中之悲剧也
西方美学的一个重要范畴是“悲剧”,在中国古代这一概念并不为人们所知。后来,随着西方美学传入中国,“悲剧”也随之成为了中国现代美学的重要范畴之一。在中国,最先接受“悲剧”这一概念并将其运用到阐述和评论中国古典文学作品中的,要数王国维所着的《〈红楼梦〉评论》。在哲学方面,王国维深受叔本华悲剧观点的影响,在《〈红楼梦〉评论》一书中,王国维也从叔本华的悲剧主义观念出发,来解释《红楼梦》作为“悲剧中之悲剧”的悲剧性根源。
痛苦,生活之本质
正如叔本华所说:“人生如同上好弦的钟,盲目地走一切只听命于生存意志的摆布,追求人生目的和价值是毫无意义的。”叔本华的哲学观念中,“意志”是一个重要概念。他以唯意志论为出发点,指出意志是“宇宙人生的本来性质”。然则,意志无所不在,它是一切生存之基本,是一切事物之本原,同时意志又是盲目的。王国维在叔本华“意志说”的观点上进一步指出,所谓意志,表现在人的身上就是“生活之欲”,即对生活的欲望。欲望本是无限的,它产生于个体在某方面的不足。随着不足不断加深,则变为一种痛苦。即使某一种欲望得以满足,又会有另一种欲望随之而来。人之一生,欲望带来的痛苦远远大于快乐。即使所有的欲望都能得到满足,最终结果也不过是无物可欲所带来的厌倦情绪,这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痛苦。
王国维正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在《〈红楼梦〉评论》中他如是说:
生活之本质何?欲而已矣。欲之为性无厌,而其原生于不足。不足之状态,苦痛是也。既偿一欲,则此欲以终。然欲之被偿者一,而不偿者什伯,一欲既终,他欲随之,故究竟之慰藉,终不可得也……然当其求快乐也,吾人于固有之苦痛外,又不得不加以努力,而努力亦苦痛之一也。且快乐之后,其感苦痛也弥深,故苦痛而无回复之快乐者有之矣,未有快乐而不先之或继之以苦痛者也,又此苦痛与世界之文化俱增,而不由之而减。何则?文化愈进,其知识弥广,其所欲弥多,又其感苦痛亦弥甚故也。然则人生之所欲既无以逾于生活,而生活之性质又不外乎苦痛,故欲与生活与苦痛,三者一而已矣。
所以,如果说人生生活之主流即是痛苦,也未尝不可。生活、欲求和苦痛乃是生活的本质。
《红楼梦》与第三种悲剧
叔本华认为,悲剧的根本在于描写意志和欲望所造成的罪恶和痛苦,也因此揭示出人生的本质。在叔本华“悲剧说”的基础上,王国维将悲剧分为三种:
第一种之悲剧,由极恶之人极其所有之能力以交构之者;第二种之悲剧,由于盲目的运命者;第三种之悲剧,由于剧中之人物之位置及关系而不得不然者,非必有蛇蝎之性质与意外之变故也,但由普通之人物、普通之境遇逼之,不得不如是。……若前二种之悲剧,吾人对蛇蝎之人物与盲目之命运,未尝不悚然战栗然,以其罕见之故,犹幸吾生之可以免,而不必求息肩之地也。但在第三种,则见此非常之势力足以破坏人生之福祉者,无时而不可坠于吾前。且此等惨酷之行,不但时时可受诸己,而或可以加诸人,躬丁其酷,而无不平之可鸣,此可谓天下之至惨也。若《红楼梦》,则正第三种之悲剧也。
倘若说,前两种悲剧是由于穷凶极恶或盲从命运所导致,然则第三种悲剧则是发生在平凡人身上的悲剧,是我们无法躲避的悲剧。正因如此,作为第三种悲剧的《红楼梦》才被王国维称为“悲剧中之悲剧”,这是一种彻头彻尾的悲剧。
《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发生,并非人生中的偶然事件,也不是因为穷凶极恶之人所造就,而是故事中人物自身的行为和性格所导致的。这种悲剧最贴近现实,与我们平凡人生中发生的种种不幸如此接近。
同时,从美学价值的角度来看,文学作品中对这种悲剧的塑造是最困难的。因为它如此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如细微处迸发出惊人的力量。古往今来,很多悲剧作家都尽量避免塑造这种缺少戏剧性冲突的悲剧,然而曹雪芹却塑造了第三种悲剧的千古名作。
鲁迅说:“悲剧是将人生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在王国维的悲剧美学观中,《红楼梦》的价值不止于此。正因为在王国维的悲剧主义观念中,人生之本质在于痛苦、欲望和生活的三者合一,而唯有这悲剧化的艺术能让芸芸众生从现实之苦海中短暂地解脱出来。
《红楼梦》,艺术化的悲剧图景
王国维所着《〈红楼梦〉评论》在“红学”研究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是后世学者研究《红楼梦》所无法逾越的。王国维深谙中国古典戏剧及文学,他发现,《红楼梦》所传达的悲剧情怀与我国古典戏剧、文学中代代相传的某种“乐天派”精神是背道而驰的。就像他说的,“吾国人之精神,世间的也,乐天的也,故代表其精神之戏曲小说,无往而不着此乐天之色彩……吾国之文学,以挟乐天的精神故,故往往说诗歌的正义,善人必令其终,而恶人必离其罚:此亦吾国戏曲、小说之特质也。”王国维从我国思想文化、文学艺术及古人审美等方面进行了总结,无论是文学、小说还是戏曲,都追求“善”,力求一个大团圆的完满结局。所以悲始欢终、离始合终、困始亨终。
《红楼梦》这种反传统的悲剧色彩正是其美学价值的完美体现,从另一方面也揭示了为何《红楼梦》在面世初期遭人冷遇、甚至一度成为禁书。因为《红楼梦》所反映的这种悲剧精神是与我们民族的主流价值观不相符的,是有违传统的。
王国维对《红楼梦》的美学价值进行了艺术化、哲学化的解析。他正视《红楼梦》前无古人的悲剧美学价值,率先向传统的、千篇一律的“乐天派”“大团圆”唱反调。《红楼梦》之美、之悲,在于这一文学作品立足于现实,反映真实的人性。《〈红楼梦〉评论》中王国维借由替《红楼梦》之悲剧美学发生,开启中国文学批评中“写实主义”之先河。
上一篇:王国维《谈《红楼梦》之精神:解脱》
下一篇:王国维《谈《红楼梦》:人生及美术之概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