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冯正中词:
开北宋一代风气
在战乱频发的五代,偏安江南的南唐经济比较繁荣,不少人从中原到这里来避乱。再加上南唐统治者比较爱好文学,因此南唐也成为词的中心。南唐词起初也像花间词一样,是靠着贵族阶层酣歌醉舞的享乐生活繁荣起来的。冯延巳是南唐词人里时代较早、创作较多的,中主李璟时官至宰相。王国维这样评价他:“冯正中词虽不失五代风格,而堂庑特大,开北宋一代风气。与中、后二主词皆在《花间》范围之外,宜《花间集》中不登其只字也。”意思是说,冯延巳词虽然没脱离五代的风格,但其表现的内容要宽泛得多,开辟北宋一代风气。冯延巳与南唐中主、后主的词都没有被收入《花间集》,这是有道理的。
冯延巳与花间词派
王国维很肯定冯延巳在词史发展中的转折意义。所谓“五代风格”,其实主要就是指以《花间集》为代表的词风,以春花秋柳写旖旎之情,将月下樽前当作基本意象,把相思离别作为基本主题。冯延巳的确也有不少这类的作品,这便是冯延巳“不失五代风格”之处。冯延巳的词,虽然受花间派的影响,多写闺情离思,但他的词风不像花间词人那样醉心于描写女人的容貌、服饰,而是着力表现人物内心的哀愁,表现手法由白描转为抒情,因而显得委婉幽深。其遣词造句清新秀美,写景抒情形象生动,作品的艺术价值颇高。
虽说词到李煜才“眼界始大,感慨遂深”,但是冯延巳的词也同样有这样的特点,只是李煜的变革成就更突出、影响更大而已。冯延巳的词已经开始突破传统题材,侧重于自我表达,而且他所书写的感情往往并不具体,只是以此来构建意境而已,留给读者广阔的想象空间。所谓“堂庑”,正是针对这一特点而言,以其代表作《鹊踏枝》为例:
谁道闲情抛掷久,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日日花前常病酒,敢辞镜里朱颜瘦。
河畔青芜堤上柳,为问新愁,何事年年有。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
开头一句“谁道闲情抛掷久”就很妙,他只是说“闲情”,至于是怎样的一种“闲情”,很难确指它是某一种感情的事件。所谓闲情,就是在闲暇的时间无端涌上心头的这样的一种情绪。一股不可名状的哀伤涌上心头,却不知是从哪里来的,便归为闲情。他说“谁道闲情抛掷久”,这闲情是抛不开的,所以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先是闲情,后是惆怅,都不是具体的感情的事件。
王国维说冯延巳的词作表面上看起来还是五代风格,五代词的常写伤春怨别的情绪,表面上看起来,“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也在伤春,但格局要大得多,会令读者沉浸在一种缠绵不断又无法摆脱的这样一种氛围里。“每到春来,惆怅还依旧”,于是“日日花前常病酒”,最终“敢辞镜里朱颜瘦”,这样的固执与坚持,即便是在痛苦之中也不会放弃,极具悲剧精神。国学大师饶宗颐先生在《人间词话评议》中认为,这首词表现的是“鞠躬尽瘁,具见开济老臣怀抱”。饶宗颐先生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解读,与冯延巳的生平经历有关。
冯延巳的人生与艺术
冯延巳与后主李煜相似,都在艺术方面才华横溢,但在政治上却很幼稚,因而注定了悲剧的命运。冯延巳的父亲冯令孤曾做到吏部尚书的职位,靠着父亲的关系,冯延巳从年轻时就与宫廷有了密切的交往。南唐第一位君主烈祖李昪,就令自己的儿子李璟,也就是之后的中主,与冯延巳相交。李璟为元帅时,冯延巳在元帅府掌书记之职,李璟登基的第二年,任命冯延巳为翰林学士承旨,又过了两年,封冯延巳为宰相。冯延巳为官多年且身居高位,但政绩并不突出,可中主对他始终深信不疑。
冯延巳当政期间,先是进攻湖南,结果大败而归。之后,淮南失守,被后周攻陷,冯延巳的弟弟冯延鲁兵败被俘,另一位宰相孙晟出使后周被杀。南唐这偏安的小国,进不可以攻,退不可以守,愈发难以自处,各种党争便集中到冯延巳身上。冯延巳丢了相位,没过几年就因病去世了。
冯延巳做过昭武军抚州节度使,他下辖的地区包括一个叫临川县的地方,到了北宋初年,这里也出了一位才子宰相,正是晏殊。冯延巳的作品在民间被广为传唱,晏殊从少年时就喜欢词,尤其喜欢冯延巳的词,有记载说“元献尤喜冯延巳歌词,其所自作亦不减延巳乐府”。晏殊喜欢冯延巳的作品,自己的创作也与冯延巳一脉相承,不仅如此,他还发掘了另外一位词风婉约的大家——欧阳修。
冯延巳影响之下的晏殊、欧阳修等人,以他们的学识、情怀、眼界,以他们的身份地位,令小情小爱的词的境界开阔了,所以,冯延巳在词的发展上有着承先启后的作用。他一方面延续了五代伤春怨别的传统,却不写具体的感情事件,即便仍是五代风格的小词,可意境却放大了。他笔下的流淌的不再是温庭筠那样缺少个性、只追求美丽的歌词,也不再是韦庄那样只写感情的抒情诗,他以景写情,表达的是一种深挚的感情的意境,这正是冯延巳最大的成就。
冯延巳的词对北宋词产生了巨大影响,乃是词学史上公认的事实。清代文学家刘熙载在《艺概·词曲概》中说:“冯延巳词,晏同叔得其俊,欧阳永叔得其深。”可见,王国维将冯延巳作为五代与北宋词风交替之际的标志性人物,是有很充分的学理依据的。
上一篇:王国维《谈元杂剧之渊源:曲调与形式》
下一篇:王国维《谈创作:《红楼梦》必本于作者之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