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原文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
【鉴赏】
神宗元丰二年(1079)四月,苏轼从徐州知州调任湖州知州。由于他一直对当时王安石推行的新法持反对态度,在一些诗文中又对新法及因新法而显赫的“新进”作了讥刺,于是激怒了的对方,便累章弹劾他“作为诗文讪谤朝政及中外臣僚,无所畏惮”。这年八月,苏轼在湖州被逮,押至汴京在御史台狱中四月,审讯他的谏官竭力罗织罪名,多方株连,必欲置他于死地。由于当时一些元老重臣如吴充、范镇等上章营救,以及神宗祖母太皇太后曹氏出面干预,神宗才下令从轻发落,于这年十二月责授苏轼为检校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在本州安置,不得签署公文。因和他有诗文往来而受株连的大小官员有张方平、王诜、司马光和他的弟弟苏辙等二十余人。这就是当时震惊朝野的“乌台(御史台)诗案”,赵宋开国以来,因文字批评朝政而被系狱的,苏轼是第一人。《系御史台狱寄子由二首》即是在狱中所写,子由是苏辙的字。
苏辙比苏轼小四岁。兄弟二人,自幼生活在一起,苏轼曾有诗说:“我年二十无朋俦,当时四海一子由”,兄弟情谊,到老不衰。当苏辙听到苏轼被捕的凶讯时,无异是晴天霹雳。他是最了解兄长的人。兄弟二人从政以后,彼此政见一致,苏辙很知道这次事件的严重性。这时,他正在应天府(北宋的南京,今河南商丘)任判官,立即上书神宗,自诉得到苏轼下狱的消息后,“举家惊号,忧在不测”,“臣早失怙恃,唯兄轼一人,相须为命”,“乞纳在身官以赎兄轼,得免下狱死为幸……”。后来苏轼结案,苏辙果真谪往筠州(今江西高安)为酒监。
苏轼被逮入狱后,首先想到的也是他的弟弟,他该怎样向弟弟解释和关照呢?
第一首主要是表达对苏辙的怀念。首联:“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这是一种对自己遭受的巨大不幸的号恸之音。诗人想到,由于自己的过错,不仅自身和家庭将遭可怕的灾祸,并且还要连累弟弟和许多朋友,这时他除了祈求圣主的恩赦,忏悔自己的罪过以外,还能说些什么呢?下一联“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自分必死,想到身后一家都将连累弟弟照顾,更觉心头沉重。事实上这时他在湖州的家室已由苏辙接往商丘同住了。第三联“是处青山可埋骨,他年夜雨独伤神”,是说本来人死以后,到处的青山都可埋葬,但留下弟弟一人,倘逢空山夜雨之时,未免独自伤神,想到这里,真是情何以堪。原来苏轼早年与弟弟在旅驿读书,一次读到唐人韦应物的一首赠人诗“那知风雨夜,复此对床眠”一联,彼此十分感动,就相约将来入仕后尽早退隐以享受“风雨对床”的闲居之乐。后来苏轼中举后赴凤翔任判官,苏辙从汴京一直送到郑州才分手。苏轼在马上作诗赠弟,有“寒灯相对记畴昔,夜雨何时听箫瑟”之句。“夜雨”所指就是此昔日约言。可是现在一切都已太晚了。今生已矣,愿结他生未了之缘。“与君世世为兄弟,再结来生未了因”,这是多么深挚的兄弟之情啊。杜甫的挚友郑虔因罪被贬台州司户参军,杜甫饯别赠诗:“便与先生应永诀,九重泉路尽交期”,歌唱的是永不背弃的友情;而苏轼在这里歌唱的是生死与共的兄弟之情,深挚感人。
第二首主要是表达对子与妻的思念以及对自己的伤怀。“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这二句描绘出月光下御史台监狱阴森的侧影。汉代御史台多种柏树,所以又称柏台(见《汉书·朱博传》)。琅珰,指屋檐下系的铃铎。诗人在不眠的寒夜,想到自己在刽子手屠刀的阴影之下,心中充满了惊骇之情。“梦绕云山心似鹿,魂惊汤火命如鸡”,心如鹿撞,命运似鸡,就是这种心情的写照。据当时人记载,苏轼被捕时,押送他的狱卒“顾盼狞恶”,入狱时狱卒问他“五代有无誓书铁券?”即祖先有无功勋可以使子孙享受犯罪免死的待遇。这照例是对死囚提出的问题。在狱中,狱吏“诟辱通宵不忍闻”,也就是他在诗的序言中所说“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的实际情况。“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上句思念儿子,说他天庭饱满,逗人喜爱。下句言愧对妻子。牛衣,给牛御寒的草蓑。西汉王章少时贫病交迫,冬夜卧牛衣中,感伤而泣,与妻子诀别,妻子鼓励他不要气馁,努力读书。后来王章官至京兆尹,一次向皇帝上书,弹劾外戚权臣王凤,妻子劝止他,说:“做人要知足,你忘记了牛衣涕泣时么?”王章不听,果然因上书得祸,下狱死(见《汉书·王章传》)。这里苏轼既以王章表示对妻子的愧疚,也以王章的忠义敢言自剖对朝廷的忠诚。最后二句“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作者在这里自注说:“狱中闻杭湖间民为余作解厄道场者累月,故有此句。”当年苏轼由京官外放,首先就到杭州任三年通判(地方副长官),在任期间,大有功德于杭人,因此杭州人民思之不已,为他作道场累月,这给了他很大的精神安慰。他说,死了以后,相信杭人一定会把他埋葬在那里,正像当年西汉朱邑在桐乡(今安徽舒城)做官时为邑人做了许多好事,死后葬于桐乡并建祠奉祀一样。
这两首诗是狱中“绝命诗”,出自肺腑,无暇雕琢,而自有感人的力量。苏轼反对新法,这是他认识上的局限。但执政者对持不同意见的对方大兴文字狱,这即使在当时,也被一般人视为不公正。“乌台诗案”给北宋后期的政局带来了明显的消极后果,士大夫多以不恤民命,讳言国事,自保身家为得计,以致元祐、绍圣,一反一复,元气大伤,国事终至不可收拾。苏轼这二首诗可说是这一历史悲剧的最生动见证。
字数:2340
作者:徐树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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