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牧《叹花》
自恨寻芳到已迟,往年曾见未开时。如今风摆花狼藉,绿叶成荫子满枝。
——杜牧《叹花》
我一直觉得唐朝是一个很好的时代,不仅仅因为唐朝没有形成让女人节衣缩食的审美癖好,还因为它一定程度上的无情。你看,宰相的孙子混得一般般的并不止是杜甫一个人。杜甫是杜审言的孙子,杜审言官至宰相,到了杜甫却只能穿着麻衣来见天子,一直到中年还只是个小小的工部郎,勉强维持温饱以上、小康以下,到老越加落魄,最后潦倒地死于船上。
号称小杜甫的杜牧也是如此,他的远祖杜预是西晋著名的政治家和学者。曾祖杜希望为玄宗时边塞名将,爱好文学。祖父杜佑,是中唐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先后任德宗、顺宗、宪宗三朝宰相,一生好学,博古通今,著有《通典》二百卷。这样地位显赫的家庭,按理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的,然而他这一辈子的官做得并不大,一直都是文职始终,最大的时候做到的是“中书舍人”。
但是他倒是一点都没有心理不平衡,反而很满足于自己一介闲散官员的身份。这又一次印证了我对于男人的判断:从小锦衣玉食的男人得失心不太重,从小看惯了功名的人对功名也没有太大的奢求,相反,他们更愿意享受生活本身的乐趣。他有足够的精力、财力和闲情逸致来培养他的艺术细胞和小资情调。当然,他不是不真诚的,因为他没有伪装的必要,也不需要通过虚情假意来向谁证明什么,所以尽管他的官位做得不高,但是的确称得上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这万千宠爱来自于他的才华。
杜牧就是这样一个男人,关于他的才华,后人用“小杜甫”来称呼他,不要以为加了一个“小”字,分量就不够重了,要知道在后世人的眼里,“诗圣”杜甫是无法超越的,这称呼并不像今天的“天王”“天后”那么廉价,毕竟这么多朝代下来,提起“诗圣”,也只有他一个人而已。所以,小诗圣的评价是相当高的了。
这样一个男人,他会有什么得不到的东西吗?
是的,我们从来不曾如此信仰过上天,他公平地将喜怒哀乐平均分配给每一个人。也让每一个人都有永远无法超越的东西,那就是年华。
他遇见她的时候,她恰恰是最美好的年纪。那年她十三岁,还太小了。他一见便惊为天人,发誓要将其迎娶,但是那时他只是做客来到湖州,并没有立刻迎娶她的条件,便先下聘礼,约定十年内必来想娶,如不来,则她可另嫁。十年后,她二十有余,大约正是一朵芍药灿然开放等待采撷的时机。
不过,别忘了啊,他是在什么场合遇见她的。是在一次寻芳大会上。
我猜杜牧一定是双子座,要么就是射手座吧?对于美女总是有着孜孜不倦的热情,尽管这种特质远处观看倒也不失为一种热爱生活的方式,然而多情的反面就是薄情,这点谁也都清楚。今日他因样貌而爱上她,他日也照样会爱上别人。
其实杜牧后来的表现已经很令人意外了,远远超出了一个花花公子能够达到的程度。他一直到四十多岁都在尽力往湖州调动,最终调动成功了。当他来到湖州的时候已经超过了十年之期四年,有一次寻芳到那个小女孩儿的家里,那个时候她已经嫁为人妻三年了,并且生了三个孩子。杜牧出言责怪,女孩儿的母亲说,原本约定的是十年,期限已经过了。杜牧只能作罢。
历史有时候总是显得非常温情,把这样一次重逢淡化得不动声色。其实我们完全可以想象,十四年后,她成为一个妇人,我们不必猜想一个妇人究竟要如何才算得好看,男人对于女人最美好的印象永远是留在扎着麻花辫的十七岁。贾宝玉的一句话把真相说尽了,女儿家一旦嫁了人就成了鱼目,干燥且暗淡了。她们的光彩会慢慢被生活的琐事消磨掉,把女孩子时候的灵气淹没在无穷无尽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里。也许她们会变得世俗计较,不再相信浪漫月光,不再容易脸红,不再有梦想,是的,生活总是这样的。女人们都是戏台上的演员,而男人作为观众,总是带着审美或者鉴赏的态度在观赏。
杜牧那样一个男人,他总是浪漫的,富有诗意的,当他见到领着三个孩子操劳的她的时候会有什么感觉?
如今风摆花狼藉。这是他对她的评价,可以想见,她是多么的贫瘠且暗淡,至少不再那么光彩了。于是他说,唉,我来得迟了,当年也没见过花开的时候,等我来了的时候,已经剩下一盘狼籍了。若是她知道他这么评价如今的自己,是否心头会隐隐刺痛呢?多么薄情的男人!我们在这个时候到底要不要去猜,那个女孩儿对他是否有爱情。十三岁正是懵懂不知事的时候,突然有个男人跑来说要娶她,并且以十年为期,她也就这么应了。这么美丽的女子,来提亲的人应该不少,一年复一年,怕是门槛都踏破了,但是她始终没有嫁,死守着那个十年的约定——那么,还是有一点喜欢的吧?她一直等他到二十三岁,寻常的女人早就嫁了,何况那么天姿国色的她?她在盛开的时候,他没来摘,她也没让任何人摘,就这么枯萎在寂寞的枝头。
约定。是的,约定。
杜牧至少有一件事说对了,他错过了她,不仅错过了她的美貌,也错过了她的年华。的确,每一个人总要有年华被另一些人错过,我们总要被这样那样的人辜负。幸运的是,年华在每一段时间都有属于自己的芳华,只是那些香味,只有酿酒的人才懂罢了。
比方说她,她那个时候已经是人妻,是三个孩子的娘,她曾经信守诺言等了一个男人整整十年,等不到了,便嫁了。我们可以想象她步态安稳,也没有怨恨,也没有声嘶力竭,就这样从从容容,在自己二十四岁的时候嫁人——二十四,哪怕在现在也该被父母催着相亲好几次了,而她倒是不急,理应多得是男人愿意等她。
然后她穿着大红袍子,戴着盖头,也许有一些惆怅,但是很多的是知命,成为了另一个人的妻子,那个人不是她想象了十年的那个。
她生了孩子,洗衣,做饭,刺绣,打扫。她脸色丰腴起来,少了灵秀多了内蕴,她的心中也许充满了温柔和慈爱,对于生活的顺遂的快乐。只是,那些不是他给她的,因此,他也没有这个福气看见罢了——她的另一种美,他没有福气看到。
于是他说她凋零了,其实他只是错过了她的年华。
这种事情杜牧做得并不少,他刚去宣州的时候就看上了好朋友府中的歌姬,张好好,并且为她写了很多诗,可惜被好朋友沈氏抢了先纳为小妾。多年后,张好好再遇杜牧却是在街边卖酒,重操卓文君故业,也令杜牧十分伤感,当即写下闻名千古的《张好好歌》,概叹时光无情,生生将红颜蹉跎。
但是他也只是慨叹一番而已,没有哭,也没有笑。他只是滚滚红尘中的一名寻芳客,而那些芳华总归有自己的人生要走,他那般逍遥便那般逍遥去吧,也许那样一个男子就只适合在远远的、远远的地方看你两眼,而后各自相忘。因为他陪不了你漫漫人生路,也陪不了你在岁月中沉淀下自己的美好。就当他是一个观赏刹那烟火的游客罢了,一生一遇,也就足够了,而你,注定只是他生命里的风景。
许多年后,杜牧已经老了,他回到了京城,写下千古名句“十年一觉扬州梦,赢得青楼薄幸名”,这句倒是又有几分苍凉了。虽然我们不知道他这一生这么多次遇见和错过究竟在他的心里留下了什么烙印,但是至少有一点是清楚的,那就是——当他蓦然回首的时候,阑珊的灯火下,竟然没有一个影子属于他。哪怕是不那么鲜艳了的,凋零了的,也都凋零在了别人的家里,他所拥有的只是色彩斑斓的扬州梦而已。
而那个在湖州被他错过的女子,只是梦里的一个剪影,证明他这一生的孤寂。我想知道,在他梦醒的一刹那,他是否想起过那初遇的时候,十三岁的她,睁着大大的水汪汪的眼睛,用一种未知世事的单纯盯着他看,一眼万年;又或者,他是否记得他们重逢的时候,二十七岁的她,穿着寻常衣饰,在溪边浣洗,抬起头看见他,露出惆怅而又羞涩的微笑?当他再一次想起的时候,是否会觉得,二十七岁的她也是美好的呢?
而他终于能够承认,他一生漂泊,不受羁绊,固然能够欣赏到万千世界最新鲜最动人心魄的美丽,却终于也品尝到了烟花散尽后的寂寞。
此岸,彼岸。你我终究只是擦肩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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