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画: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
其一
论画以形似,见与儿童邻。
赋诗必此诗,定非知诗人。
诗画本一律,天工与清新。
边鸾雀写生,赵昌花传神。
何如此两幅,疏澹含精匀。
谁言一点红,解寄无边春。
其二
瘦竹如幽人,幽花如处女。
低昂枝上雀,摇荡花间雨。
双翎决将起,众叶纷自举。
可怜采花蜂,清蜜寄两股。
若人富天巧,春色入毫楮。
悬知君能诗,寄声求妙语。
——《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二首》
《书鄢陵王主簿所画折枝》是苏轼的两首题画诗,是苏轼用诗歌形式评论文艺作品的名篇。他在这两首题画诗中,关于“形似”的见解颇受后人注目。
第一首诗苏轼几乎全用议论,是他以“议论为诗”的一首代表作。宋朝的诗歌特点是喜在诗中说理,比如朱熹的“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但是如果不将哲理融于情景之中,读起来就令人觉得寡淡无味。苏轼的这两首诗,不但议论中肯独到,而且与情景描写配合有致,故能摇曳生姿。
苏轼在诗中认为,不管论诗论画,以“形似”为标准都是不对的。他认为,如果评价一幅画,单纯用“像”“不像”来作为评判标准,那么这种见识跟儿童差不多。
那么一首好诗、一幅好画的标准到底是什么呢?苏轼认为是“天工”与“清新”。
何为“天工”?顾名思义就是天做的工,不像是人做的工,也就是和自然融为一体,雕琢得不着痕迹。古语说:“既雕既琢,复归于朴。”就是这个意思。所以说,“天工”是艺术领域里顶级的技术。
再说“清新”。我们常用“清新之气”来形容文章,如朱自清的散文《春》,就有一种很明显的“清新”之气,这种“气”像清晨的风,像晨曦的露水,没有一丝人工刻意去雕琢的痕迹。
古人评画常以“气”分,如书卷气、山林气、王者气、霸气、拙气、仙气、逸气、隐者气、富贵气、脂粉气、浊气、俗气等。那么“清新”也是一种“气”,是苏东坡所喜欢的“气”,一种高雅的“气”。王国维对诗词的评价,最讲究意境,这个意境其实也是一种“气”。
一幅画的最高审美标准就是,是否画出了作品所要表达的意境。一首诗、一阕词的评价标准也是这样。苏轼认为,一幅画最重要的不是外形上画得是否像,而是是否画出了气韵。如李后主在《望江南》中写道:“闲梦远,南国正清秋。千里江山寒色远,芦花深处泊孤舟,笛在月明楼。”这首词好就好在写出了南国清秋“清”“寒”的意境,“笛在明月楼”更衬托了“孤舟”的寂寥孤独。其实,词境所渲染的不仅是李煜对故国的深切怀念,还有他作为亡国之君处境的无尽凄凉。这种意境的完美表达,就是这阕词的成功之处。
苏轼还主张以瘦竹喻幽人,以幽花喻处女。竹向来被人们予以高洁的品性,所以以瘦竹喻幽人最是恰当不过的。梅、兰、松、菊、石,一般也被喻以孤傲、高洁的品质。以花喻女子的手法,古今皆有之,是常用的一种表现手法。苏轼是文人画家,这位鄢陵王主簿应该也是文人画家,所以苏轼以物喻人的这种用意深远的表现手法,他一定是深表赞同的。
总的来说,苏轼在诗中所要表达的意思就是,绘画画的是生命,一花一草一木一石皆有生命、皆有灵魂。如果能赋予所画物件生命,那么就是一幅好画。
现实中,苏轼的绘画作品“尚简、尚写”,即他的作品外在表现形式简单,但蕴含着丰富的意蕴和内涵。他画的树木没有叶,只有躯干和枝条;他画的石头,只有一块怪石。他将物象极端简化处理,而将关注点放在本质上,注重借绘画表达内心的感受,这正是文人画重“意”的表现。苏轼曾自题其画:“枯肠得酒芒角出,肺肝槎牙生竹石。森然欲作不可留,写向君家雪色壁。”这正是其画直抒胸臆的说明。苏轼书画的美学倾向,对元明清三代的绘画有着很大的影响。
苏轼的书画不仅对后世影响大,在当时苏轼的作品就有着广泛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宋朝岳珂的《桯史》记载了这样一件轶事:有一天,黄庭坚请秦观等人欣赏当代大画家李公麟的《贤己图》。画的内容是六七个人围着盆子掷骰子,其中五枚已经停住,都是六点,只有一枚还在盆中旋转。画中有一个人趴在盆边,张口疾呼,其余的人都神情紧张地在一旁看着。人物形象惟妙惟肖,所有欣赏的人都赞不绝口。正巧苏轼走进来,他瞥了一眼说:“公麟怎么说起闽语了?”大家听了他的话都愣住了,不明白什么意思。苏轼解释道:“四海之内说‘六’一般都闭口,只有闽语是张口。现在盆里的五枚骰子都是六,剩下的那个不知道是几,趴在盆边的那个人肯定在喊‘六’,他的嘴巴张得那么大,这是为什么呢?”李公麟是安徽人,没有去过福建,也不会说闽南话。据说他对苏轼的这番评论,心服口服。这件事说明,苏轼对艺术真实性的问题,有着自己独到的深刻认识。
《春渚纪闻》中说了一则苏轼“画扇判案”的故事。
苏轼在杭州为官时,有一天有两个人一路打上公堂来了。原告是绸缎商,被告是制扇商。原因是,被告赊了原告价值两万贯钱的绸缎,到期了却没有还钱,于是绸缎商就将制扇商告到衙门了。苏轼问了制扇商不还钱的缘由,原来是制扇商父亲病故,办丧事有了不少债务,再加上当年杭州的夏天多雨,扇子都卖不出去,所以债上积债,他一时无力偿还。
听了原告和被告的陈述,苏轼觉得各有各的难处,如果按律判制扇商即刻还钱,那么他势必会家破人亡。如果不判制扇商还钱,那也有失公道。虽然说法不容情,但此事切实地关联着老百姓的实际生活。苏轼想了想,他有了一个两全其美的主意。
苏轼让制扇商拿来二十把扇子,他在扇面上挥毫泼墨,点染竹石花木,题写诗文,并签署上自己的名字。不一会儿工夫,这二十把团扇变成了二十幅东坡字画。苏轼告诉被告,让他按每把扇子一千文的价钱拿到市场上卖,然后将卖得的钱还给绸缎商。
这个消息传得很快,一时间仰慕东坡字画的人纷纷前来抢购,二十把团扇顷刻间销售一空。制扇商还清了债务,绸缎商的利益也得到了保护。
苏轼“画扇判案”的故事在民间也广为流传,颇为人们津津乐道。这个故事说明,苏轼断案公道不刻板,能寓情于理,切实保护老百姓的利益,帮助老百姓解决实际生活问题。他不是为了办案而办案,也不是为了执行法律而执行法律,而是处处以人为本,以保护老百姓的利益为准则。
一个人的才华为世所用,才会有价值,苏轼就是这样的人!他是老百姓眼中的好官,是老百姓心中的苏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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